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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政策路径与时代意义

2026-04-09     人阅读


《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引领老龄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其政策要点、创新特色与实践路径对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意义深远。

战略定位与价值重塑:

厘清协会角色、功能与发展目标

《意见》开宗明义,将基层老年协会定义为“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并明确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以及“新时代新征程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的属性。这一定位从国家战略层面,完成了对基层老年协会内涵与角色的深刻价值重塑。

从“边缘补充”到“重要力量”,基层老年协会的角色与地位得到战略性提升。传统视角下,基层老年协会常被视为组织老年人文体活动的自娱自乐团体,处于养老服务体系和文化生活的边缘。《意见》将其提升至“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和“桥梁纽带”的高度,意味着在政策层面首次系统性赋予其传递政策信号、凝聚老年人心、反映老年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等核心功能。它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或“补充”,而是国家老龄工作体系扎根基层的关键节点与重要组织平台。

“三自一服务”有机统一,基层老年协会功能得到系统性拓展。《意见》强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精准契合社会组织本质。尤其将“服务社会”与“三自”并列,要求协会跳出“小圈子”,融入“大社会”,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学普及等方面贡献力量。这种从“内部互益”向“外部公益”乃至“社会治理共益”的延伸,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基层老年协会的功能与社会价值。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基层老年协会发展目标得到时代性锚定。《意见》明确提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将老年人价值实现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结。这打破了将老年人单纯视为被抚养对象和福利消耗者的传统认知,转而视其为可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宝贵人力资源。而基层老年协会正是组织、凝聚、引导和释放这股“银发力量”的重要组织载体。

培育发展与制度建设:

优化结构布局与科学管理

《意见》深刻践行我国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基层老年协会特点进行细化与创新,为基层社会组织精准化管理提供了生动实践。

分层分类的登记管理策略,实现了灵活性与规范性的有机平衡。《意见》摒弃“一刀切”强制登记要求,构建“登记—备案—党建引领”多层次管理框架: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优化服务、加快办理,引导其走向法人化、规范化;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对规模小、较松散的组织,则由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两委”指导管理。这一设计既尊重我国基层老年协会发展不均衡的现实,确保所有组织都被纳入管理服务视野,又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协会提供阶梯式成长通道和差异化规范要求,是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在基层的成功落地。

内部治理的制度化构建,推动基层老年协会从“人治”到“法治”转型。《意见》强调“加强制度建设”,直指部分协会存在内部治理松散、决策不透明、财务不规范等痛点。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协会建立现代社会组织所需的制度框架,摆脱对个别精英的依赖,转向依靠章程和制度运行的规范化模式,为其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提升其组织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党建引领的根本原则,确保基层老年协会正确发展方向。《意见》强调“坚持党建引领”,要求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全过程”,并鼓励党员担任负责人。这确保了协会发展方向始终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使其真正成为巩固基层群众基础的重要阵地。

资源赋能与能力建设:

破解协会可持续发展难题

资源匮乏和能力不足是制约基层老年协会发展的普遍难题。《意见》针对性提出系统性扶持方案,为其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经费保障上,《意见》构建多元化机制,为基层老年协会开拓“自我造血”空间。明确“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经费支持”,鼓励通过服务收费、社会捐赠、公益创投、项目合作等多渠道筹措资源。尤其支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协会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这一导向激励协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参与竞标,形成“能力提升—获得资源—开展服务”的良性循环,破解资金短缺困境。

在设施保障方面,《意见》秉承共享式思路,破解场地紧缺难题。不要求新建专属设施,而是提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养老设施、老年大学等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开展活动。这种“资源共享、设施共用”模式极具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能快速补齐活动场地和设备短板,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实现集约化发展。

在能力建设上,《意见》聚焦“人才”关键,构建系统化体系。提出实施“骨干培训计划”,内容涵盖政治、法治、管理、服务和数字素养等。更创新性提出建立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与协会的联系协作机制,通过“社工带义工”“专业带业余”模式,引入专业理念与方法,快速提升协会在项目设计、活动组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服务效能。

作用发挥与时代使命:

融入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大局

《意见》立足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大局,对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发挥提出期望。

作为思想政治与价值引领阵地,基层老年协会需积极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将广大老年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力量。

作为民意沟通与权益维护渠道,基层老年协会凭借天然“桥梁纽带”优势,汇聚老年人需求,搭建个体与政府间沟通平台,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为社会参与与价值实现平台,《意见》明确基层老年协会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贡献力量,为低龄健康老年人提供老有所为的广阔舞台,是“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的生动实践。

作为为老服务与互助养老枢纽,基层老年协会组织“银龄行动”、低龄帮高龄等“以老助老”活动,契合文化传统,兼具成本低、情感真、效果好的特点,是对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更具特殊意义。

《意见》从国家战略高度重新定位基层老年协会价值,以培育与监管并重、赋能与规范并举的政策组合拳,为其健康发展勾勒清晰路线图。从社会组织的发展视角来看,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基层社会组织政策迈向精细化、差异化、系统化,对其他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为构建多元协同、规范有序的基层治理生态筑牢政策基础。(民政职业大学 李长文)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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