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人阅读
福建与台湾一水相隔,具有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化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的优势。近年来,福建省民政部门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立足对台区位优势,着眼服务大局,着力先行先试,积极推动闽台社会组织合力创新社会治理,开展新时代两岸民间交流先行先试的探索与实践。
推动闽台社会组织合力创新社会治理的背景
构建闽台社会组织合作发展新机制,实现两岸社会组织共同融合参与社会治理,是新时代做好对台工作、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岸关系的重要论述提供了根本指引。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两岸一家亲”“建设两岸命运共同体”等重要论述。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总书记进一步明确要求,“对台工作既要着眼大局大势,又要注重落实落细。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要加强两岸交流合作,加大文化交流力度,把工作做到广大台湾同胞的心里,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对国家的认知和感情”。
党中央、国务院的鼎力支持提供了政策支撑。2009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台先行先试政策。2018年,国台办等部门出台“31条惠及台胞措施”,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大陆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鼓励台湾同胞和相关社团参与大陆扶贫、支教、公益、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国务院先后批复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鼓励台湾同胞参与相关经济组织、文化教育、社区生活等方面经营管理服务。
福建省充分发挥先行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2009年起,福建省通过举办海峡论坛,发挥两岸民间交流、经贸合作、合作交流研讨、合作交流枢纽四大平台功能,持续深化闽台产业行业协会、民间社团和中介组织开展对口交流合作。2009年10月,福建省政府与民政部签订《关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合作协议》,提出支持闽台社会组织加强联系互动,民政部支持福建有关单位发起成立促进海峡两岸交流的社会团体,可以“海峡(两岸)”冠名,由福建省民政厅履行相应的登记管理职责。2018年,福建省出台惠台“66条实施意见”,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鼓励在闽台湾青年加入省内各类青年社团、协会,在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设立台湾创业青年联谊沙龙。同年,福建省出台《支持平潭新一轮对台开放开发的措施》,支持台胞在平潭独资设立社会服务类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并担任法人代表。
闽台社会组织合力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福建各地充分利用政策优势,不断探索闽台社会组织融合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取得积极成效,为两岸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互动与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打造“共同缔造”的厦门模式。厦门市作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为载体,积极探索将两岸社会组织发展融合嵌入社区治理实践中。如海沧区院前社与台湾大学城乡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合作,进行社区营造,吸引台胞就业创业,改善了乡村面貌,从“空壳村”转变成“闽台生态文化村”;湖里区兴隆社区成立社区发展理事会,台胞理事占常务理事的34.8%,作为社区治理的“智囊团”,有效保障了两岸同胞在社区事务中的自治权。
打造“共同家园”的平潭模式。平潭是大陆距台湾最近的地方。2009年7月建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更名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由省直管,具有“一岛两窗三区”(国际旅游岛,闽台合作的窗口、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战略定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着力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一方面,在社区合作共治上积极探索。启动全国首个“由台湾规划单位设计、台湾营造企业施工、台湾建设标准验收、台湾同胞入住、台式物业管理”全链条体现台湾元素的台胞社区建设;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社区融合发展协会,聘请台湾优秀村里长为协会顾问,搭建两岸社区交流合作平台。另一方面,在组织和人才引入上积极探索。201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台胞来岚就业创业的办法(暂行)》,在台胞来岚就业创业生活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允许台湾相关的服务机构在平潭开展业务,对台湾地区包括社会工作师在内的职业技能资格进行直接采认;引入台湾专业化社区营造师参与社区治理,累计招聘63名台湾社区营造师。
打造“共同发展”的马尾模式。近年来,福州市马尾区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两岸社工”携手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共同发展。一是吸引台湾青年社工来马尾区考证,连续两年组织了72名台湾籍考生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7名台胞通过大陆的社会工作资格考试,成为全国首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台湾青年。二是搭建两岸社会工作交流平台,举办两届闽台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研讨会,共话两岸社工协同发展。三是培育了首家由台胞担任法人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福州市乐恒公益服务中心。四是两岸社工共创“三社联动”品牌,引入金门大学社工系专家、台湾苗栗县全人关怀协会等资源,在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合作,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加快促进闽台社会组织融合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几点思考
夯实融合发展的政策基础。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制定福建省社会组织对台交流合作管理办法,使福建省社会组织对台交流合作各项事务有法可依。探索支持福建省社会组织在台湾设立办事机构,台湾重要社会组织来闽设立办事机构,把福建建成两岸社会组织交流的重要协商地。出台社会组织对台交流合作的激励政策,加大社会组织对台交流合作扶持力度。
搭好融合发展的三个平台。一是文化交融平台,积极协助台湾地区从事闽台民间交流的社会组织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对在闽举办的有影响的交流活动推荐列为重点对台交流项目,继续扩大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两马同春闹元宵”等闽台文化交流活动的影响力。二是项目合作平台,支持设立一批影响大、层次高、促进闽台经贸合作和产业对接的专业性社团,用好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论坛等品牌活动,提高对台交流合作的专业水平。三是人员交流平台,推动两岸社会组织通过开展文化、青年、基层治理类等项目,多渠道、全方位搭建两岸人员交流平台;推动全省采认台湾社会工作师证书,对在闽参与社工服务的台湾社会工作者进行补助,加大台湾社会工作人才引进力度。
构建融合发展的三个载体。一是探索建立由闽台社会组织相关人士共同参与的各类协商平台,加强交流合作。二是探索建立两岸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基金会,将台湾社会组织来闽开展活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将闽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纳入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共同面临的经费短缺、平台不稳定等问题。三是探索建立“海峡两岸社会组织网”,打造两岸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形成闽台社会组织与企业和政府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新格局。(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池秋娜)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