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8 人阅读
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原名广东省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指定的省级捐款接收单位之一。成立30余年来,基金会聚焦国家战略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搭建连接政府、爱心企业及个人以及帮扶对象的慈善公益平台。截至2025年年底,基金会累计接收爱心款物超146亿元,全部用于扶贫济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公益慈善事业;累计携手7903个爱心企业及个人参与帮扶项目4534个,惠及省内及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2.06万个自然村,为扶贫开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基金会工作取得实效,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分别于2021年、2025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先后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被广东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授予“广东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等。
规范筑基,以健全治理护航阳光公益
规范的内部治理是公信力的基石,也是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基金会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内部治理体系,确保爱心在阳光下运行。
党建领航,筑牢政治根基。基金会于2013年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充分发表意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基金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健全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规范做好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系统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有效提升队伍凝聚力与战斗力。
制度固本,夯实内控基石。基金会高度重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合规高效运行与管理。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依法依章办会,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41项内部管理制度,涵盖法人治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风险防控、信息公开等内容,形成了“理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办公室执行”的治理架构;在民主科学决策方面,严格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重大业务计划、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经集体审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资金规范管理方面,严格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强化资金审批、统计、分类、核对、审计和公开,确保每笔捐赠精准匹配项目需求;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与法律顾问专业风控优势,在资金使用、合同签订、项目管理及法律风控等关键环节,构建监事与法律顾问常态化监督检查模式,筑牢风险防控“防火墙”;在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方面,综合运用制度化、精细化、透明化、数字化等手段,不断提升队伍行政办公、项目管理、捐赠服务等综合能力。
阳光透明,淬炼公信力。基金会致力于打造公开透明的捐赠平台,于2013年打造捐赠资金末梢监督平台,通过严格落实“严谨制度+技术加持+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捐赠资金监管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信息、受助信息和帮扶项目进展等情况。截至2025年年底,基金会已公开捐赠信息27838条、受助与项目反馈信息13202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让爱心单位和个人捐得明白、捐得放心。除自有平台外,基金会还通过新华社、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杂志和《南方农村报》等媒体发布重要工作动态,持续提升公益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服务大局,在践行使命中担当作为
基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为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助力“三农”,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帮扶工作,为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作出积极贡献。
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基金会深度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积极做好善款的募集、接收、管理和拨付的全流程服务,2010年至2025年,累计接收和管理捐赠资金超118.27亿元,推动3776个帮扶项目落地见效,重点支持省内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等帮扶领域;携手爱心单位在贵州、云南、四川、广西、西藏、新疆等地开展教育、文旅、产业、民生基础设施等帮扶项目139个,累计捐赠款物13.52亿元,为深化东西部协作添砖加瓦。
服务社会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基金会积极响应“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号召,采取“政府主导、公益搭台、社会参与、数字推广”的工作新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庄绿化等活动。2023年至2025年,该项工作累计接收认捐款物超1亿元,支持建成3个总面积600亩的高标准苗木储备基地,助力全省15个地市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探索了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治理的有效路径。
服务民生关切,聚焦解决急难愁盼。基金会聚焦“一老一小”、因病致贫等民生痛点,自主打造品牌项目,将社会的关怀送到群众手中。截至2025年年底,基金会累计拨付款物超10亿元,围绕民生、医疗、生态、教育等群众需求开展“三区民生基础工程”“农村母亲关爱工程”“地贫儿童关爱工程”“困难家庭励志学生关爱工程”等项目,帮扶困难群众超452万人次。其中“三区民生基础工程”“农村母亲关爱工程”项目分别获评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20件大事 (2005-2025年)、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会员单位“四个服务”实践案例。
“三区民生基础工程”旨在改善省内革命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已累计投入超4000万元,在梅州、清远等地58个镇建成农村公厕、净水工程、党群服务中心提升项目、乡村校园环境提升项目等民生基础工程共214个,28.35万人受益,显著提升当地人居环境与生活便利度。
“农村母亲关爱工程”以“帮助一名母亲,就是帮助一个家庭”为理念,精准救助患有高发重疾的农村母亲。2014年至2025年,项目累计发放爱心款物1901.37万元,帮扶3147人次。2016年,基金会向省政府提出《关于将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请示》议案并被采纳,2017年“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被纳入广东省十大民生实事,实现了个体慈善帮扶向公共卫生政策保障的转变。之后,基金会将“农村母亲关爱工程”的受助范围由原先贫困单亲母亲中的“两癌”患者,扩大到全省14个地市农村人口中患有乳腺癌、宫颈癌、胃癌、直肠癌、肺癌、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六癌”母亲,让更多农村患病母亲得到及时救治。
服务慈善行业,助力应急响应。在西藏、河南、广东遭遇地震、洪涝、台风等重大突发灾害时,基金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累计接收拨付应急救灾款物1.22亿元,搭建应急捐助通道,配合爱心企业和受灾地区及时办理应急救灾、灾后重建款物的接收、拨付、中转等手续。
凝练经验,深化“1123”工作模式
在长期实践中,基金会逐步形成并深化了“1123”公益服务工作模式。
第一个“1”是指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广泛汇聚社会资源,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为根本宗旨。
第二个“1”是指将全力服务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作为核心工作,着力提升从动员、募捐到执行、反馈的全链条、精细化服务能力。
“2”是指积极打造两个亮点平台:一是“党建+公益”互融共促平台,旨在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搭建连接政府、企业和受助方的桥梁,促进项目精准落地;二是“技术+制度”透明公开平台,旨在依托基金会的捐赠资金末梢监督平台,打造全周期、可追溯的透明化运作体系,筑牢公信力根基。
“3”是指践行三项措施:一是提供专业化服务,即针对捐赠方与受助地的差异化需求,开展政策咨询、项目设计、落地协调等工作;二是开展立体化宣传,即通过上门走访、媒体合作、权威杂志与新媒体联动推介等多种渠道,讲好公益故事,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坚持常态化内修,即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加强队伍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保障组织高质量发展。
展望未来,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将继续坚持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的发展道路,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展现新的更大作为。(本文由广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供稿)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5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