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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加强厅管社会组织管理

2026-01-29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祝 闯)  日前,甘肃省民政厅出台《甘肃省民政厅厅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厅管社会组织全流程监管,督促其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发挥作用。

《办法》明确,厅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接受省社会组织党委领导和管理,厅归口处室配合省社会组织党委做好厅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厅管社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支持,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机制。厅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应参加或列席理事会、会长(理事长)办公会议,对会议议决事项进行指导、监督。厅管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等应征求本单位党组织或党建指导员意见建议。

《办法》提出,厅管社会组织应当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厅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监督,厅归口处室具体落实厅业务主管职责,对所主管社会组织负管理责任。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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