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周佩滢)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印发《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预防恐怖融资及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工作。
《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通过筹集和使用资金开展公益活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民政部对适用的社会组织定期开展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时更新对社会组织面临的恐怖融资风险的认识,识别相关恐怖融资风险的性质。
《办法》指出,民政部门应当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反恐怖融资宣传培训,引导社会组织提高反恐怖融资意识。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由民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提出,社会组织应当提高对恐怖融资风险的认识,加强内部控制程序和财务管理措施,完善内部治理,提高自身业务和资金的透明度,防止被恐怖融资或其他非法活动利用;应当通过合法金融渠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开展资金交易活动;在境外开展活动时应关注相关地区的恐怖活动及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