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人阅读
央广网石家庄5月16日消息(记者李长青)近日,河北省民政厅与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启动首届“河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河北慈善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河北省公益慈善领域最高奖项,由省民政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主办单位,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
据了解,首届“河北慈善奖”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对象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河北省公益慈善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事迹突出、影响良好、感召力强的企业、团体、个人和项目。每名候选对象原则上只能参评一个具体奖项。已经获得“中华慈善奖”表彰的,不再参评首届“河北慈善奖”,但在表彰周期内作出新的重大贡献的除外。
首届“河北慈善奖”设“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团体”“捐赠企业”“捐赠个人”5类奖项,表彰名额不超过40个。其中“慈善楷模”奖项,重点表彰在河北省公益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奖项,重点表彰在河北省公益慈善领域特别是在完善“五社联动”机制、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时间银行”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社工服务项目及志愿服务项目;“慈善团队”奖项,重点表彰在河北省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等;“捐赠企业”奖项,重点表彰向河北省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省内外企业,主要依据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和效果,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员工参与慈善等情况;“捐赠个人”奖项,重点表彰向河北省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省内外个人,主要依据个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效果、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
有意参评“河北慈善奖”的企业、团体、个人和项目,可按通知要求向当地民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及省慈善总会等推荐单位进行申报。经推荐单位初审、评委会办公室复审、评委会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和环节,确定表彰名单并发文公布,适时举办表彰活动,颁发证书、奖牌或奖杯。
首届“河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切实维护表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对借助评选表彰收取费用或者营利的,以及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具体事项可登陆河北省民政厅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查询。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