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人阅读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钟伟)日前,黑龙江省民政厅发出通知,决定于2022年开展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个人、志愿服务团体、慈善项目(慈善信托项目)和慈善工作先进团体或个人。
据悉,“龙江慈善奖”将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由省民政厅主办,2022年为全省首届“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设置慈善楷模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志愿服务奖、慈善工作奖、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奖6六类,表彰名额共60个。
来源:慈善公益报
下一篇:首届“河北慈善奖”评选表彰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