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 人阅读
2020年10月,绿会法律部接到群众举报,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宏仁社区419号建于清末的完整“一颗印”民居被拆除。理由是该民居被划入以商业用地为未来用途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据志愿者反映,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宏仁村1952年村界范围目前尚存以“一颗印”平面布局的传统民居共94处,其中完整的“一颗印”建筑民居系宏仁老村419号、139号以及230号,均建于清末民初,具有重要的文物和历史价值。
绿会法律部分别给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三级政府、住建、文旅发函,表示2017年11月16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以下简称《文物保护工作通知》)指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下简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基础组成部分,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同构成了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整体。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从文物事业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建设工程选址应坚持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的原则。”
2020年8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住建部《通知》),住建部《通知》中第二项规定:“加强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评估论证。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各地要预先进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确保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除历史遗存、不砍老树。对改造面积大于1公顷或涉及5栋以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项目,评估论证结果要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报告备案。”
云南省住建厅接到绿会函件后,上报至住建部,住建部马上给绿会打来电话,首先表示了对社会组织这么关注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给予高度赞扬和感谢!并表示会与近期召开会议,与绿会积极探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不但针对函件中问题,更要加强合作和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文/张娜 审/绿箭 编/Angel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