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呼和浩特市现有常住人口344.6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老人62.13万人。户籍人口显示总人口25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54.3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43%。老年人口的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日渐加深,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刻不容缓。
面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统筹谋划,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聚焦养老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以务实担当勇气破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堵点”,“痛点”,精准发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高标准规划发展蓝图,着力健全完善政策措施
为了构建良好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发展蓝图,科学制定政策措施。先后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呼和浩特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呼和浩特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政策文件,明确了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并从土地、税费、场所、运营奖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餐、长期护理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从政策层面明确了各项政策的实现途径,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1+N政策配套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建设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场所供给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按照“市、区共建示范点”、“街道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三种建设模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一是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二是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主要通过合理腾退社区办公用房,利用闲置厂房、医院、酒店、校舍等解决场地问题;三是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自有房产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已供给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209处,其中已运营166处,43处正在建设。所有的服务场所经适老化改造后免费提供给企业运营,累计投入改造资金约1.03亿元。按照民政部要求,全市31个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市四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
三、加大企业外引内联力度,着力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智慧化养老服务
以“宜养”城市建设为契机,着力打造良好的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养老领域知名企业来呼和浩特投资兴业。目前已有北京积善之家、南京中鼎、悦心、德国蕾娜范、广州华邦美好家园等国内外知名养老企业落户呼和浩特并形成连锁化、品牌化效应,培育的本土养老企业寿康、社康等也已实施品牌化、连锁化运营。50多家运营企业链接家政、餐饮等836家企业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长者照护之家模式、德国“蕾娜范”模式、悦心服务模式、康养+虚拟养老院模式等模式,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目前运营的为老服务餐厅51家。引进爬楼机、洗澡车、体征监测床垫、AI智能看护等康复辅具器具和智慧养老服务产品。试点开展以来约31多万老人受益,老人满意度90%以上。
四、构建长护险制度体系,着力筑牢失能老人“安全网”
作为长护险第二批试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在制度顶层设计、筹资方式、支付水平、服务主体、运行机制等方面构建完整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为老年人晚年生活保障再筑起一道“安全网”、“保障线”。目前,实现保障范围全覆盖,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职工中被评估为中度、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750-1800元/月护理待遇,居民中被评估为中度、重度失能人员享受600-1350元/月护理待遇。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评估798人,其中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为639人。长护险的实施,切实提升了全市失能老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减轻了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五、多形式加强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软实力
一是以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全国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为契机,邀请区内外知名专家进行一系列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培训,不断提高呼和浩特市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升首府城市养老服务软实力,2021年,累计开展培训1000多人次。二是继续深化校政、校企合作。组织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驻呼院校与呼和浩特市多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学校设立养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并在养老企业建立了实训基地。三是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3所院校均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课程,累计招收150多名学生。
六、实施规范化标准管理,着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服务内容和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确定了“六有、四统一”,即:“有为老服务餐厅、有信息化运营平台、有日间照料中心、有医养康养项目、有多功能活动区域、有居家上门服务”和“统一适老化改造、统一LOGO名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绩效考核”;二是着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建设。制定发布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等6项地方标准。三是呼和浩特市承担了自治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确定了35项自治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呼和浩特市还在家庭养老床位、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养老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距离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实践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上,呼和浩特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首府要全面建设“五宜”城市目标,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让养老事业发展惠及更多老年人,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