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5 人阅读
参与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如何发力?日前,泰州市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三化’水平,是创新和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说,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公益性和“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特性,在协调利益关系、预防化解矛盾、回应群众诉求等问题上,越来越显现出其积极的作用,成为泰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手段。
培育更多“行家里手”
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过程中,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政策扶持和指导发展是一方面,更多的在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泰州市利用政策杠杆、组织资源,撬动社会力量,激发社会组织自身的成长动力,让他们在基层的沃土中获得发展,在公益慈善、平安综治、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7000多个,其中市本级社会组织567个。
坚持党建引领,是泰州市基层社会组织优质运行的一大特色。近年来,泰州不断强化党员队伍管理、整合社区资源、培育社会组织、创设活动载体,以党建为引领,探索出许多高效的基层治理模式。此次,《意见》又提出新目标:到2022年,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必建率达到100%,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发展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能够为社会组织在组织运作、活动经费、培育孵化、管理咨询、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2016年,泰州市开始探索建设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目前,这一重要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建立了市、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孵化平台,全市已建成23家。《意见》明确,今后,泰州市将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发展基金会、美德善行促进会、物业管理协会等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组织建设,有效整合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资源,为社区治理与服务提供支撑,为泰州市社会治理工作培育更多“行家里手”。
满足群众多样诉求
2019年11月16日,医药高新区野徐镇举行了首届优秀社区服务项目评比大赛,邀请了六大类别16个项目参加评选,以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多样化诉求。“启动这项比赛,就是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歌舞艺术、医疗服务、心理健康、志愿服务、亲子早教等服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改革与创新发展。”野徐镇镇长贲腾说。
回应群众多样化诉求,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应有之义。“社会组织发展应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重点,不断主动去开展新课题,以回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戴祝英认为,只有这样,社会组织发展才能跃上一个新台阶。目前,泰州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已完全适应了角色的转变。
《意见》提出,到2022年,泰州市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平均每个城市社区登记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2个以上,农村社区6个以上。重点培育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养老照护、文体娱乐、乡风文明、平安建设和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展公益服务。同时,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农村社区“四会”组织作用,引导其有序参与乡村治理,助力社区矛盾预防化解和社区治安综合治理。
制度建设激发活力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离不开强有力的制度建设。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泰州市累计为社会组织注入近2000万元的公益项目资金,扶持了400多个项目,培育出20多个品牌社会组织。其中,省优质服务品牌“温心驿站”“阳光心理”等多次中标国家公益服务项目;先锋单车俱乐部的公益服务遍及全国,成为国内颇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
只有落实好激励机制,才能让社会组织真正“动”起来。《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设立社会组织专项发展资金,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其中,市和各市(区)财政每年分别安排不少于500万元和200万元,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和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同时,推动社会组织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待遇,优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公平环境。健全完善公益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和监管制度,改进和落实公益事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为社会组织提供合适的财政收支票据,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不足的发展瓶颈,《意见》提出多项举措,如积极开展优秀社会工作人才选拔,将优秀社工人才纳入省“333工程”、泰州市“311工程”重点培养;鼓励大学生在社会组织中创业就业,参照人才强企政策规定,享受同等奖励补贴政策;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人员能力培训和从业管理,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资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优秀社区干部、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等构成的社会组织专家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等。(记者 童凯 唐春杰 通讯员 沙慧 唐冰)
来源:泰州日报
上一篇:第九届中国慈善年会在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