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之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四大提升行动”,精准施策,因势而为,着力打造社会救助“升级版”,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显著。
聚焦重大决策,在助推“四大提升行动”任务落地上“显担当”。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聚焦自治区“四大提升行动”,围绕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目标任务,民政厅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4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包抓工作领导小组,组建3个专班,建立科学高效的推进机制。制定省级领导包抓彭阳县、贺兰县隆源村、中宁县红梧村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方案,全力落实包抓责任,主动对接包抓项目,投入资金710余万元,选派9名驻村干部,大力帮扶重点县重点村发展。出台倾力支持西夏区、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双20条”措施,夯实两区脱贫致富基础。民政厅包抓责任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陈润儿书记、陈雍副书记在全区深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议上予以肯定和表扬。
聚焦改革创新,在持续增强社会救助保障能力上“建机制”。提请自治区层面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综合救助格局。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出台低保审核确认、特困人员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3个《办法》,进一步拓展保障范围水平、细化认定条件和程序。推行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实现省域县区全覆盖,在8个县区推行“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等多元化救助试点,探索了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新路径,西夏区试点经验成为全国十八个典型案例之一。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初步建立了涵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边缘易致贫人口等103.4万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监测预警机制,为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筑牢根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先后被自治区评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自治区国家贫困地区重大专项普查先进集体”。
聚焦群众关切,在纾难解困增进民生福祉上“兜牢底”。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在政策上多倾斜,在资金上不减少,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社会救助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全年安排救助补助资金25.26亿元,提前下拨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91亿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全区困难群众发放春节饺子费、取暖补贴和慰问金1.7亿余元,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8万人,解决实际问题617件。疫情期间,紧急上浮临时救助标准20%,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受疫情影响滞留自治区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在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后下达资金4600万元支持困难群众渡过难关。2021年,全区农村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19.1万人,新增低保对象3.2万人,退出6.1万人,全年实施临时救助15万人次,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体现了民政担当和作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