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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先进社会组织和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评比表彰工作

2026-05-21     人阅读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正能量,激励和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担当作为,天津市民政局近日印发通知,开展第七届天津市先进社会组织和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评比表彰工作,拟表彰先进社会组织100个、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100名。参评范围是在天津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领域的从业及管理服务人员。

本次评比表彰要求参评的社会组织需政治过硬、规范运营、作用突出、社会认可;参评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的个人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优、作风形象好。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工作者不得参评,一是党建工作未达标,未按要求完成党建相关任务;二是未按协议约定完成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三是内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运营风险或管理漏洞;.四是存在信访举报、投诉线索且经核查事实确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五是违反评比达标表彰相关规定,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六是存在其他不适宜参加评比表彰的违法违规、失德失范情形。

本次评比表彰工作具体安排为2026年5月至6月为推荐申报期;7月至9月为评审公示期;年底前召开全市表彰大会,为获评的先进社会组织颁发奖牌,为获评的先进社会组织工作者颁发证书,并集中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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