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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多措并举强监管 精准发力促规范

2026-05-07     人阅读


近年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规范秩序、防范风险、赋能发展”为目标,创新构建“制度筑基、执法亮剑、队伍强能、协同共治”的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文山特色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之路,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生态,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社会组织力量。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协同监管

文山州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执法监督全过程,着力破解监管碎片化、流程不规范等难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管格局。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明确监管标尺。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社会组织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出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指南》,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裁量标准,清晰界定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使执法监督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执法工作从“粗放式”向“规范化”转变。二是健全协同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建立文山州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执法监督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型,实现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强化执法力度,提升监管实效

文山州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以精准执法、从严执法倒逼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切实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一是抓实常态化监管,防微杜渐。严格开展年度检查,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及未参检的社会组织开展集中约谈,2025年约谈年检问题社会组织37家。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累计抽检381家,约谈内部治理不健全的社会组织负责人98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9份,实现“检查一次、规范一片”。二是深化专项整治,重拳治乱。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有效盘活社会组织资源;联合10个部门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构建“群众举报+部门排查+社会组织自查”的立体化摸排体系,切实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文山州打破传统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新模式,推动执法监督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延伸,提升监管精准度和实效性。一是深化信用监管,强化正向引导。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共享和应用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用动态管理。规范开展社会组织信用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政策支持、项目承接挂钩,引导社会组织主动诚信自律。二是优化服务引导,筑牢自律根基。制定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的通知》,引导69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联合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开展文山州“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便民服务,以高效服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水平

文山州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行政执法队伍。一是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业务培训9期,培训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实操能力。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全州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持证人员达232人。加强对各县(市)民政局执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跟踪”闭环管理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和文书制作。主动对接州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分析,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裁量合规,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作者李红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州民政局局长)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4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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