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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坚持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 推动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2026-04-30     人阅读

近年来,浙江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坚持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推动形成培育赋能、规范指引、作用彰显的社会服务机构发展良好态势。

聚力培育赋能,推动社会服务机构发展壮大。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社会组织资金奖补、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税费优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累计建成市县培育孵化基地101个、镇街服务平台1362个。二是加强资金奖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金逐年递增,2025年投入达905万元。各地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撬动社会配套资金,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促进其健康成长。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全省实施“头雁培训工程”,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提升其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2025年,各级民政部门面向全省社会组织开展各类讲座、培训共计1314场次,参与人员达6.4万人次。

聚力示范引领,推动社会服务机构担当作为。一是聚焦结构优化。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全省大力培育发展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目前,全省登记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1216家,2025年登记的省级社会服务机构中,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占比超过80%。例如,由之江实验室发起成立的浙江省云栖科技创新中心,推进算力硬件相关领域的前沿探索,助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二是聚焦示范引领。着力培育品牌化社会服务机构,目前全省3A级以上社会服务机构达3488家,占比9.5%;累计有134家社会服务机构、297名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获评全省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有效营造了广大社会组织争创品牌、争当领军人才的浓厚氛围。三是聚焦作用发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贡献积极力量。截至目前,全省社会组织集结4万余人,投入5亿多元积极参与助老助医、扶困济危、基层治理等行动,切实帮助山区海岛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聚力规范管理,推动社会服务机构行稳致远。一是强化登记审查。民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坚持“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加强对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和业务范围审定,把好准入关。二是强化综合监管。省民政厅出台浙江省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工作指引,重点围绕财务规范、信息公开、风险防范、履职评议等环节提供规范指导。宁波市梳理出4大类49项常见违规情形,进一步明确社会服务机构内部治理和财务管理的“红线”。三是强化数字赋能。全省进一步优化“浙里社会组织”应用平台和省社会组织应用系统,实现财政票据领用、免税资格等5个事项的“一站认定”,实行多部门网上联审和业务主管单位网上联办,有效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杭州市开发了“AI年检助手”,构建覆盖党建、内控、业务、财务四大领域的50项评估指标。(本文由浙江省民政厅供稿)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4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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