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宁夏5部门联合印发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

2026-04-23     人阅读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指导全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强化行为规范和内部治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办法》对社会组织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类型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其中,社会组织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形成重要决定、举办重要活动、开展对外交往、发生重大事件等,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分为事前报告、即时报告和事后报告。

《办法》提出,社会组织应当完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管理制度,对本组织重大事项承担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清单,健全重大事项影响评估机制,科学研判和防范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提高重大事项报告的实效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其重大事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在报告重大事项的同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指出,各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和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记者 张伟涛)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返回首页
扫二维码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