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人阅读
为落实《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年检细则》),加强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3月26日,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市级社会团体年检培训工作会议,结合日常监管,解读《年检细则》,指导2025年度社会团体年检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近100家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近2000家市级社会团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从参检范围、材料要求、年检程序、年检结论相应情形和年检结论运用等五方面对《年检细则》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会议要求,社会团体严格按照3月31日和5月31日两个时间节点提交年检材料,法定代表人要对年检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会议强调,社会团体要对照《年检细则》中“基本合格”“不合格”“不予减轻的不合格”情形严格检视自身工作,有相应情形的及时改正,持续促进自身健康有序发展,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