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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双轮驱动助推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6-01-14     人阅读


作为连接政府、市场与社会的重要桥梁纽带,社会组织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近年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新要求,陕西省民政部门建立“对内深耕民政主业、对外服务发展大局”的双轮驱动体系,着力让社会组织成为民政事业的“专业伙伴”和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耕民政主业

筑牢民生服务“专业支撑”

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与专业优势,是破解民生难题、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依托。陕西通过党建引领、供需对接、赋能提质三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深度融入民政业务全链条。

党建引领把准方向。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全过程,实现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全覆盖,将党建成效纳入等级评估和评优评先核心指标。培育了8个省级民政服务类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推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与党建服务中心双孵化模式,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特色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党支部联动,让党的领导贯穿民政服务各环节,引领社会组织行稳致远。

供需对接提升效能。聚焦“一老一小”、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民政重点领域,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推动各条线业务培育一批省级示范性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方面,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在社会救助方面,推广“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救助模式,每个县(区)至少培育2支专业化救助服务队伍,推动实现“政策找人”,为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救助服务。指导市、县、街道开展公益创投,整合财政资金、企业捐赠、慈善组织募捐资金等,资助社会组织承接符合资金用途、有效回应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类公益性项目,促进解决社会问题。推广陕西省“智慧民政—融救联助”平台,紧扣居民需求,特别是“一老一小”“一新一残”等重点群体,精细梳理需求清单、资源清单、服务清单“三张清单”,推动社会组织与街道社区、民政服务机构精准对接,让民政服务更温暖、更切实可感。

赋能提质夯实根基。构建“培育+孵化+提升”赋能体系,加大省、市、县三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枢纽型、专业型社会组织发展。明确各级孵化基地功能定位,省级侧重创新示范与资源汇聚,市级聚焦资源链接与人才培养,县级着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与能力提升,街道层面强化需求调研与挖掘培育,通过多渠道支持孵化基地长效运行。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孵化基地与高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吸引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分层分类开展能力培训,针对新成立和成长期社会组织开设专项课程,推动服务从“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同时,持续清理整治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质量。

融入发展大局

激活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

陕西省民政厅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引导社会组织跳出“民政小圈子”,融入“发展大格局”,在服务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对外开放等领域主动作为。

精准赋能经济发展。聚焦全省特色产业,推动形成“一园区一产业一协会一个专项资金”模式,整合区域资源促进产业链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聚焦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搭建供需对接、技术交流、标准制定平台。培育服务民营经济的标杆社会组织,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中牵线搭桥,助力项目落地与产业协同。做优“省级社会组织市县行”活动,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品牌。

聚力乡村全面振兴。擦亮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团”品牌,重点支持农业类社会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品牌打造、产销对接服务,推动更多社会组织与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结对帮扶,并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聚焦农村养老、教育、医疗等薄弱环节,实施特色帮扶项目。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发布先进案例,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凝聚乡村振兴合力。

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机制,重点培育扎根社区的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会组织。依托孵化基地培育街道、社区级社会组织,引导其开展社会救助、文化建设、矛盾调解等惠民服务。引导基金会等设立“社区基金”,通过公益创投支持民生保障与社区治理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通备案绿色通道,为社区事务类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培训,为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与经费支持。

拓展对外开放合作。支持社会组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培养国际视野,在规则对接、人才共享、项目合作中搭建桥梁,推动陕西特色产业与文化资源“走出去”,同时引进先进技术与优质资源。联合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培训、资金扶持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和跨境服务的能力。依托高校资源优势,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社会组织在陕西落地发展。

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陕西将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发挥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政策联用、资源共享;优化激励保障机制,通过财政扶持、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政策组合拳,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完善示范引领机制,选树先进典型,推广可复制经验模式,让社会组织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戈养年)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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