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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认识与实践

2025-12-08     人阅读


行业协会商会自脱钩改革以来,逐步向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方向规范化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也面临着资金保障不足、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能力与行业发展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和困难。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合法合规的市场化服务实现自我造血、保障基本运行并提升服务能力,成为行业协会商会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以下简称机场协会)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积极探索现代社会组织发展路径,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尤其是近年来对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以会员三维服务体系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有效激发了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

对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认识

社会化、市场化是党和国家对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要求,也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社会化、市场化是脱钩改革的既定政策和方向

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这表明社会化、市场化不是可选择的问题,而是必须坚持的改革路径。

社会化的本质是通过“去行政化”实现治理主体与运行机制的系统性转型,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利益链条,终结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总体方案》强调“改革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核心目标是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意味着行业协会商会要从行政机关附属机构转变为独立的社会治理主体,其管理权限、服务对象和运行逻辑均与政府部门脱钩,回归社会组织的社会化本质。

市场化是指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切断行政依赖、面向市场需求开展合法经营服务,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市场化不排斥经营活动,而是强调通过合法合规的经营服务满足行业需求。《总体方案》强调“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2024年4月,民政部发布《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进一步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应“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升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行业服务能力”,并明确“对市场调节价格的收费项目,在合法合理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这些政策表明,市场化是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二、社会组织非营利属性与市场化并不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7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界定了非营利法人的核心属性,即“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但未禁止“取得利润”本身。非营利法人可通过经营活动“取得利润”,须用于“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即用于法人的宗旨。

可见,非营利性的核心约束是不得分配盈余,而非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机场协会作为非营利法人,自脱钩以来,开展的经营服务盈余主要用于补充基本服务、公共服务经费缺口,从未向会员分配利润,符合非营利法人属性要求。

三、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的本质区别决定了市场化的必然性

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都肩负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政府部门主要是制定和执行法律,侧重于公共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行业协会商会则侧重于依法为社会和特定领域的社会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化个性服务,通过专业化服务满足会员需求,支持和促进行业发展,经费主要来自会费收入和经营服务性收入。政府购买服务也属于市场化收入范畴。

《总体方案》明确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应“推动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市场”“通过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更好地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这一要求的本质,是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服务主体活力,切断行政依赖、激活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资源整合、需求响应、创新驱动等方面的独特作用,通过市场化的专业服务,实现与会员、行业需求的精准对接。这既是国家对社会组织改革的明确导向,也是行业协会商会履行服务宗旨的必然选择。

若仅依赖会费生存,行业协会商会将陷入服务能力不足、会员满意度低、会费收缴困难的恶性循环。特别是在近年来行业协会商会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会费及经营服务性等收费的背景下,若不通过市场化服务补充经费,将难以维持基本运转,更无法承担行业服务职能。

社会化、市场化的探索实践

一、积极构建三维服务体系

近年来,机场协会认真落实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要求,辅以职业化保障,结合自身实际构建了“基本服务保基础、公共服务促治理、增值服务强能力”的三维服务体系,获得会员、行业和社会普遍认可。

2020年至2024年,机场协会累计开展基本服务项目176个,占项目总数的22.4%,服务覆盖全国范围运输机场及通用机场会员,包括内部资料和出版物、机场服务质量评价、定期评估、多方联席会议、专题报告、免收会议注册费的论坛会展、国际交流等内容。基本服务经费以会费收入为主,开支不足部分由增值服务盈余补充。开展公共服务项目268个,占项目总数的34.2%,包括行政立法建议、公共政策建议、承担政府委托项目、制定团体标准、公益活动、公益培训、论坛会展等,安全、服务、新技术等系统平台建设,以及双碳机场评价等。公共服务经费由会费收入和增值服务盈余中调剂使用。开展针对会员和相关单位的增值服务项目340个,占项目总数的43.4%,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专项安全评估、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咨询服务以及专题定制服务等。增值服务盈余全部用于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非营利性事业,主要是补充基本服务和公共服务经费缺口。

二、减轻企业负担彰显非营利属性

2020年至2024年,机场协会累计减轻企业负担约1.03亿元,其中减免会费7355万元,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2946万元。

制定会费改革方案,扩大减免范围。为切实减轻会员负担,支持中小机场和通用航空发展,机场协会第四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会费标准改革方案》。该方案充分考虑会员单位不同发展阶段的运营能力,将运输机场会费减免范围由“年旅客吞吐量10万人次以下免收会费”调整为“年旅客吞吐量200万人次以下免收会费”,覆盖全国126家运输机场,减免比例达70%。同时,为支持国家通用航空发展和实施民航“两翼齐飞”战略,方案明确“通用机场、通用航空企业入会五年内免收会费”“五年后按相应档级减半收取会费”。

规范收缴机制,避免重复收费。2019年,机场协会第四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会费收缴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两个及两个以上会员单位同属一个法人主体的,只收取一项会费”,从制度层面避免重复收费,切实减轻会员单位负担。自第四届理事会以来,机场协会在历年民政部年审工作中审核结果均为合格。

减免政策精准覆盖,切实减轻会员负担。截至2024年年底,机场协会减免会费惠及全国范围中小机场和通用机场。在此基础上,减免范围从单一会费逐步扩展至经营服务性收费,形成“会费减免为基础、经营服务减免为补充”的多层次体系,有效降低会员单位运营成本,惠及全国范围民用机场,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

机场协会因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成效突出,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通报表扬,成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落实降费减负政策的先进典型。(本文由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供稿)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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