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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办法

2025-12-16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近日,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工商联印发《云南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省异地商会规范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在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环节,《办法》提出,坚守“一地一会”“地域相适”原则,分级明确省、州(市)、县(市、区)登记权限,规范名称构成与登记要件,严格审核发起企业资质、会员结构等关键内容,确保商会组建规范有序、质量过硬。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入会,进一步扩大会员覆盖面,拓宽两地经济交流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同时,《办法》提出,建立多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策培训与引导教育;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等方式,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助力商会在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矛盾调解等领域持续发力、彰显作为。

在党建和内部治理方面,《办法》明确了党组织在异地商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推行党员管理层与党组织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确保商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明确健全内部治理机制,规范理事会运作、负责人选举、财务收费等关键环节,强化监事监督职能,确保依法自治、规范高效运行。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加强统筹协调与督促指导,推动《办法》落地,让异地商会成为连接登记地与原籍地的‘连心桥’‘强纽带’,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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