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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守护社会组织事业红线——记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好”党员马红军

2025-10-11     人阅读


本报记者   郑   超

“执法监督是为社会组织托底的业务,是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一道防守红线。我对这份工作始终怀着敬畏与热爱,我要忠诚守护社会组织事业红线。”谈起13年来坚守在执法一线的初心,马红军语气坚定。

作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执法监督一处处长,马红军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诠释了一名民政执法者守护正义、服务群众的执着与忠诚。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执法工作没有舒适区,每一起案件都是全新的挑战。”十年磨一剑,马红军深耕执法监督业务,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以敬畏之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我坚信,每一次公正执法都是对案件。有群众举报,某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13年登记成立时,发起人向民政部提供了虚假材料,骗取了登记手续。这起跨越10年的陈年旧案,是民政部首例涉嫌骗取登记案件,不仅取证困难,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舆情。

为扎实办好案件,马红军与同事调取了大量资料、审慎研判案情,赴外地看守所询问证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随着一个个难题被攻克,该组织最终被依法撤销登记,案件圆满办结。

“这个案件最为复杂,我们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社会信任基石的有力巩固。”谈起执法工作,马红军坦言,最大的收获是沉甸甸的使命感和实实在在的成就感。

让他印象最深的是2023年办结的一起,解决的难题也多,办案经验尤为珍贵。”马红军感慨道。这套经验后来成为民政系统办理类似案件的“金标准”。

至今,马红军牵头办理的案件已有数百起,无一差错。他始终要求自己:“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既严格执法,又靠前服务,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打造成民政部门的标杆工程

非法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领域的“毒瘤”,必须重拳出击、打防结合,才能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在执法办案之余,马红军时常思考:如何帮助公众更好地识别和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如何精准压缩其活动空间?如何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作为部本级直接行使执法权的单位,我们办理的部分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若能有效宣传,不仅能在民政系统内形成示范,也能对社会公众起到警示作用。”马红军说。

于是,马红军整理了典型案例,将专业的办案过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叙述出来,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辨得清”。在他的推动下,自2021年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定期集中公布被取缔社会组织名单、编发典型案例,达到了“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的良好效果。

马红军创新提出违法网络募捐投诉举报办理“明确监管职责、确定管辖分工、开展网上核查、进行线下实证、依法分类处置”的“五步工作法”。这套基于实战经验总结的工作流程,被基层同志评价为“好用、实用”,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

在政策创制方面,马红军牵头起草了《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等文件,积极参与慈善法等法律的制定修订工作,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及时将办案经验转化为政策、机制和方法,推动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上下合力,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打造成民政部门的一项标杆工程。”马红军说。

因为热爱,所以全力以赴

7天时间、3名筹备人员、18个部委协同,一场高规格保密会议、线上线下千余人参与……2021年,马红军和同事打了一场硬仗。

当时,民政部联合中央宣传部等17个部门,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联动,规模之大、任务之重,前所未有。

回忆起这段经历,马红军语气平静:“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参考,只能边干边摸索,走不通就赶紧换条路。”

作为会议筹备负责人,他连续几天吃住在单位,白天和同事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晚上推敲材料、写方案,有时忙到凌晨才能休息。最终,会议顺利召开。

工作10余年,马红军先后荣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好”党员、“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等荣誉。他说:“荣誉属于集体,我只是这个集体的代表。因为热爱社会组织事业,我愿在执法监督岗位上继续全力以赴。”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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