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人阅读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以推动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筑基”与“塑形”协同、“提质”与“增效”并进,通过组建专班、细化台账、开展调研等方式高位谋划,打出政策、改革、治理组合拳,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制度筑基
搭建规范化发展“四梁八柱”
自治区民政厅坚持将建章立制置于首要位置,精准聚焦关键环节,着力补齐制度短板,确保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严把负责人入口关。严格落实新出台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和《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突出政治性、代表性与专业性审查,从源头上保障负责人队伍的质量;创新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约谈、公示、述职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4项指引,明确任职规范与履职要求,全面提升负责人队伍的政治素养、法治意识与治理能力,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扣好“第一粒扣子”。
完善内部治理体系。针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并推广涵盖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印章证书管理、内部纠纷解决及分支机构管理的5项示范文本,为社会组织提供清晰实用、可操作的“施工图纸”,引导其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激活自我管理动力,提升自主发展能力。
规范重大活动监管。研究制定《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备管理办法》,明确重大活动范围、报备程序与监管要求,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的前置审查责任,通过全过程监管,筑牢风险防火墙,确保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
强化等级评估引领。出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规范评估内容、程序与方法,创新提出递进式资金奖励方式,有效化解奖励资金总量不足与评选创优需求增多的矛盾,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示范效应,为社会组织发展树立风向标,激励其提升规范化水平。
改革赋能
为规范化建设注入“源头活水”
自治区民政厅坚持以改革破解难题,通过理顺关系、健全机制、优化服务,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
理顺隶属关系。面对管理体制调整,协同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稳步推进直接登记和已脱钩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行业管理部门)隶属关系划转工作,目前已完成5批419家社会组织划转任务,明晰监管主体、压实监管责任,构建清晰高效的监管责任链,为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优化登记审批。纵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聚焦高效办成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件事”,大幅压减审批环节、材料与时限——区本级登记环节压减42%,报备事项减少63%;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推出“材料包”“一次性告知单”“示范文本”“登记指引”等便民举措,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审批效率与服务体验显著提升,群众满意率持续保持高位。
健全监管机制。召开社会组织工作厅际联席会议,部署规范化建设工作,新增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等10家成员单位,建成36家单位组成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成员单位间协同、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加强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构建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监管共治网。
破立并举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自治区民政厅坚持问题导向,以专项治理推进规范化建设,以“破”除顽疾、为“立”创条件,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公布举报渠道、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已依法查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案件4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秩序,守护发展净土。
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将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目前,全区梳理出“僵尸型”社会组织448家,通过督促整改、引导注销、依法撤销等方式,集中清理164家名存实亡、失管失联的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整治公益慈善领域问题。聚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基金会的内部治理、募捐活动、财产管理、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已实地检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733家,依法查处慈善组织、基金会违规活动3起,守护社会爱心与信任,让慈善之花绚丽绽放。(王自永 刘思波)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