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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引导社会组织深度融入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实践

2025-09-28     人阅读


长兴县民政局立足县域生态资源禀赋和社会组织发展特点,构建“政策引导、平台支撑、多元参与”的工作体系,引导全县300余家社会组织积极助力“两山”理念落地实施。

理念领航,凝聚绿色发展共识

县民政局将“两山”理念作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指导思想,通过多项举措凝聚绿色发展共识,构建起全方位的生态理念培育与实践支持体系。

强化理念宣贯培训。县民政局定期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举办培训讲座,已累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100余场,培训社会组织人员达3000余人次,涵盖全县90%以上的环保类和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生态建设考察机制,每年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赴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近五年累计组织考察活动10余次。

出台扶持激励政策。县民政局制定了长兴县社会组织扶持激励政策,对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领域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给予资金奖励、项目优先承接等支持。近年来,已累计向50余家社会组织发放奖励资金300 余万元,其中环保类社会组织占比达 60%。

实施公益创投支持。县民政局设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保类公益项目落地实施;近五年累计投入600万元,成功孵化“红邻义物仓”“绿色超市”等生态项目。这些项目涉及河道治理、垃圾分类、古树保护等多个领域,带动社会组织撬动社会资金120余万元。

多元联动,搭建绿色行动平台

县民政局积极搭建多元联动平台,推动多方协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绿色行动网络。

组建绿色发展协作机制。县民政局凝聚环保类、公益慈善类等各类社会组织力量,构建绿色发展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交流、项目对接等形式促进资源整合。如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环保类社会组织负责宣传、行业协会商会动员企业参与设施建设、公益组织帮扶困难群体。

建立政企社合作机制。县民政局推动社会组织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在生态项目实施、监督评估等方面的职责。如在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与水利、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监测活动100余次,清理河岸垃圾6余吨。

拓展跨界合作领域。县民政局推动社会组织与科研机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引入专业技术资源,如联合浙江农林大学设立生态治理实践基地,组织专家为社会组织提供技术指导 20余次,协助解决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技术难题12个,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

创新实践,开展特色绿色活动

县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特色绿色活动,为“两山”实践注入活力。

环保知识普及宣传。长兴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高度重视“两山”理念传播,将其纳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长兴县志愿者联合会等10多家公益组织举办“分类换绿色  共治绘碧水”“青山行动”等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分类闯关、手作体验等活动,吸引3万多人次参与。

生态环境监督治理。长兴县是全国“河长制”发源地,全县多家社会组织紧扣“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目标开展活动。如20多家志愿服务组织发动300余名志愿者进行巡河,累计发现并上报污水排放、垃圾堆积等问题100余个,并联合水利、环保部门建立“发现—交办—反馈”闭环机制,问题解决率达 95%。

绿色产业加速发展。长兴县社会组织在新能源产业升级推进、生态农业提质增效、生态旅游焕新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例如,聚焦茶叶、银杏、湖羊等长兴特色生态产业,长兴县茶叶行业协会、长兴县葡萄行业协会等推广生态种养植技术,通过展销会、电商培训等拓宽销售渠道。(罗  海 徐  园)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9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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