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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十部门联合发文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2025-07-28     人阅读


近期,四川省民政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网信办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严格登记审查、规范内部治理等举措,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助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四大重点任务,织密监管网络。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非营利属性告知,严把名称审核和业务范围审定关,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需征求社会工作部门意见。规范内部建设,推动党建与登记、年检等一体化办理,要求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和变相收费。强化协同监管,业务主管单位需加强党建、财务、对外交往等全流程管理,行业管理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严打违法违规,对打着“公益”旗号敛财、违规收费等行为,由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提出三项保障措施,激发组织活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宣传先进典型,优化发展环境。依托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慈善中国等基础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共用,整合登记、党建、税务等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度。对履职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严查滥用职权行为。

《通知》细化各部门职能,明晰权责边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成立登记、年检、查处等十个职责,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重大活动前置审查、负责人任职管理等八个职责,职能部门依职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的出台明确了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将有效解决责任模糊等问题,通过“严管+厚爱”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四川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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