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9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刘静静) 日前,吉林省民政厅印发《2025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 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服务、公益事业、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
《方案》明确,围绕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设置A、B两个类别,每个类别针对不同服务领域和内容设置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资金额度不低于8万元。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关爱服务,实施民生服务关爱行动项目(A类),推动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巡访关爱、智慧助老、医养结合等服务,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社会支持、就业指导等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聚焦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民政服务能力提升项目(B类),引导社会组织开展队伍赋能提升培训等活动,壮大民政基层服务力量。同时,围绕服务A、B类项目设置C类项目,包括1个专项审计项目、1个专业督导评估项目,每个项目各资助金额20万元。项目审计机构主要对A、B类项目(包括督导评估项目)进度安排与项目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中期和末期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督导评估机构主要对A、B类项目进度安排进行专业督导,提出审核意见,全程跟踪督导,出具1份中期督导报告、1份末期评估报告,并按类别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及项目成果集。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