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张伟涛)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产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增进老年人福祉。
《若干措施》共18条,包括丰富居家社区服务、优化机构服务、盘活闲置资源等。其中,在丰富居家社区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培育专业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社会组织、企业聚焦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进驻运营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及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鼓励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减免场地租金等支持,其中前3年可免收场地租金;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按需设置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点),打造“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确保每个社区(村)至少有1个点位能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在优化机构服务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根据服务对象和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推动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分类改革,调整完善供给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或转制成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持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或其他照护机构。
《若干措施》还对盘活闲置资源、壮大市场主体、开展适老化改造、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旅居养老等提出了要求。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