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4 人阅读
2025年1月22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和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结果的通知》明确,在保留的“吉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项目”中,单独增设了10个社会组织、20名社会组织工作个人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
近年来,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注重头雁引领的示范效应。省委宣传部将社会组织负责人纳入“吉林好人”的评选范围,累计有60余人次获得吉林好人标兵、吉林好人等荣誉称号。省军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社会组织负责人纳入最美退役军人和关爱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范围,已累计表彰15人。有5名社会组织负责人被推荐为中华慈善楷模,2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35名社会组织负责人当选省人大代表,39名当选省政协委员,100名社会组织负责人被聘为警务监督员。2024年11月5日,吉林省通过省委省政府立项,开展了首届吉林省先进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出30个先进社会组织、50名社会组织先进个人,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交流大会上予以表彰。
吉林省广大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通过自身作用发挥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获得了社会的认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