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会员工作  /  会员服务

会员服务

山东日照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2024-12-25     人阅读


社区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坚持扶持发展与规范建设并重,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和基层治理格局,助力破解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足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注重发挥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用。日照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党建引领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培育发展、规范管理、购买服务、链接资源,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积极作用。

注重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日照市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枢纽型社会组织成立时间节点、管理规范、服务平台建设、典型案例宣传等事项进行部署,发布三期全市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进展情况通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今年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14家。

注重发挥政策资金导向作用。市民政局发布征集2024年社会组织扶持发展项目的通知,扶持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项目11个,联合第三方专业服务团队通过日常指导和举办项目优化督导会的方式,开展指导活动68场,涵盖社区社会组织赋能培训、社区融入、社区服务等内容。

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治理

建立健全章程,强化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日照市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在县级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由所在街道(乡镇)实施管理;对规模较小的,由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指导管理。目前,全市共有社区社会组织4654家,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54家。

部署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市民政局出台《日照市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召开全市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持续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行为规范、作用突出、形象良好的发展目标,形成具有日照特色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增强社会组织信用意识。市民政局印发《日照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推进全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助推作用发挥,提升治理效能

加强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市民政局启动社区社会组织“益成长”计划,举办赋能培训3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基层治理项目优化和财务督导会3场,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规范化发展。

营造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项目进行动态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 张小丹)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12月上


返回首页
扫二维码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