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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12-16     人阅读

社会组织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之一,是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的参与者和实践者。连日来,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表示将夯基础、理思路、谋举措、抓落实,引导动员广大社会组织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更大作为。

引导社会组织践行“四个服务”

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李 众

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社会组织功能布局,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抓思想、强信念,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政治功能。组织全省169家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二是夯实组织基础。推行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辽宁省重庆商会等27家社会组织党组织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党建工作示范点。三是落实“六同步”“两纳入”。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建信息数据核查录入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新成立的445家社会组织按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抓服务、提质效,优化社会组织功能布局。一是健全法规优服务。制定《辽宁省社会组织换届指引》《社会组织注销办法》,修订《全省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编发33个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二是优化布局扩增量。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依法成立登记科技创新、装备制造、新能源、数字产业、专精特新产业和现代化大农业、文体旅产业方面的社会组织61家。三是数字赋能提质量。优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增加电子印章、党建信息等功能,实现沈阳、大连自建系统与省平台数据实时对接。

抓引导、促发展,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一是叫响“育社兴辽”特色品牌。先后举办两届“育社兴辽”社会组织专场招聘会,近千家社会组织为求职者提供优质就业岗位3万余个,达成签约意向3000余人。二是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引导51家社会组织与17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签约帮扶项目28个,投入资金约640万元,惠及群众近8.6万人次。三是推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围绕社会救助、养老和留守儿童关爱等开展服务活动2681场,指导儿童关爱社会工作服务、导师妈妈伴成长服务等两个项目有序实施。

精准发力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局长   何成木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把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作为一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从“数量为重”向“质量为先”转变。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明方向。采取“单独建、联合建、行业建”等多元党组织组建方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率;全面推动党建工作同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协同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制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是坚持培育监管促发展。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政府新增购买公共服务社会组织不低于30%”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不断增强“造血”功能;落实税收优惠、人才队伍建设等制度安排,将社会组织工作经历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对贡献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支持享受相关待遇;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的资格审查,查验信用信息,把好“入口关”;进一步细化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能,压实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大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设立分支机构监管力度,严格审批评比表彰活动,建立健全资金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坚持发挥作用显担当。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依据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提供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通过投身乡村振兴、助力稳岗就业、参与社会治理、打造行业品牌等活动,培养一批行业人才、打造一批品牌项目,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力量。

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能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秦昌辉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扎实履职尽责,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发展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变。

一是抓党建引领。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六同步”“两纳入”全面落实,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组织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二是抓孵化培育。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布局和各市优势产业,大力扶持培育科技创新型社会组织,以新技术、新产业、新动能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能,助力高质量发展。三是抓规范管理。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抓住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链条监管,用改革的思路和措施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下好风险防范“先手棋”,拧好日常管理“安全阀”,打好行政执法“主动仗”,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便捷化、精准化、规范化。

抓细抓实  推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吴远富

湖北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聚焦发展方向,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社会组织工作领导体制,推动各地落实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制度和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加强与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作,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社会组织工作责任。通过省委对市(州)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挥棒”,督促各地持续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聚焦中心大局,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布局。围绕湖北省高端AI芯片、智能数控机床、高端医疗装备等科创行业发展,培育壮大“光芯屏端网”、汽车制造与服务、大健康三大产业,省民政厅重点引导培育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稳步提高登记比例。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壮大基层社会治理参与主体。

聚焦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落实民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广泛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社会组织登记质量提升、监管效能提升、执法能力提升、信用监管提升和内部治理提升五大行动,夯实社会组织建设基础,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聚焦职能定位,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用好联席会议、年检、等级评估、信用管理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专项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养老、育幼、助残等社会事业。支持各地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公益品牌发布及展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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