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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新型慈善体系 全面打造“善行浙江”

2024-12-19     人阅读


浙江素有义利并重、崇德向善的文化传统,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氛围浓厚。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浙江省委、省政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全面打造“善行浙江”的决策部署,引领浙江慈善事业明确使命、找准定位,在助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年多来,浙江紧紧围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将慈善事业发展融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之中,着力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慈善事业发展浙江新篇章,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也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截至今年11月底,浙江累计登记认定慈善组织2265家,备案慈善信托715单,资金规模23.07亿元。

慈善理念与机制深度革新

在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的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这一体系的构建,不是对既有模式的简单延续,而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基于慈善理念与机制深度革新的复杂工程。

一是慈善的内涵更加丰富。围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增进民生福祉,慈善的内涵从单纯救助、解决个体问题向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整体进步不断拓展,成为实施第三次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是慈善的外延不断扩大。慈善的外延从扶贫济困、应急救灾等领域,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等领域不断延伸,从狭义的济困慈善走向广义的综合慈善,涵盖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各领域。

三是慈善参与主体更加广泛。慈善的参与主体从以高收入群体为主向广大群众普遍参与转变,从少数人的慈善走向广泛性的大众慈善,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为社会作出贡献,使“人人慈善”理念成为可感可知的现实场景。

四是慈善活动形式更加多元。慈善捐赠形式从传统的线下向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志愿服务模式、慈善活动方式由传统的捐钱捐物向组织化、专业化、数字化的“物质+服务”方式转变,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更多应用于慈善募捐、志愿服务等场景。

五是慈善运作机制更加系统。慈善活动不再局限于个人或小团体的自发行为,而是逐渐演变为涵盖政府、组织、企业、媒体、个人等全社会共同参与,以爱心为动力的社会事业,各方力量通过合作与协调,构建起一个更为系统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慈善生态。

系统推动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从实践情况来看,慈善事业在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中具有广阔空间,在实施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大有可为。我们深刻体会到,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并非一蹴而就的简单任务,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系统完善的政策法规为基础。坚持依法治善、依法兴善、依法行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根本保证。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必须以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为前提,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地方性配套政策法规,不断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浙江高度重视慈善政策法规建设,出台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慈善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有效推动了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第二,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多元参与、覆盖广泛、协同高效的慈善主体为支撑。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社会组织、企业以及广大群众的强有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慈善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且更加多元化。因此,构建新型慈善体系需要打造一个包容性更强、协作更紧密、专业水平更高的慈善行业发展格局,为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浙江积极培育慈善组织,2021年以来新增慈善组织1235家,增幅达120%;大力发展慈善信托,实现慈善信托全省覆盖。同时,推广志愿服务,鼓励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注册志愿者人数达1964万,约占常住人口的1/3,有力推动了慈善主体力量的壮大和慈善服务效能的提升。

第三,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传承创新、融通中外、氛围浓厚的慈善文化为导向。慈善文化是慈善事业发展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精神力量。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既靠政策的扶持激励,也依赖于深厚的文化底蕴。构建新型慈善体系需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慈善文化的内涵,并融合现代慈善理念,涵养慈善文化氛围,使慈善成为人们的良好习惯。为此,我们深化慈善理论研究,每年举办“西湖论善”“之江公益沙龙”等慈善主题论坛,共同探索新时代慈善发展模式;创新打造杭州“丁丙”、温州“善亭”等慈善文化品牌,推动慈善文化深入人心;大力推进社区慈善、互联网慈善,鼓励公众参与慈善活动,逐步形成人人向善的社会风尚。

第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目标明确、政策优惠、褒奖有力的激励机制为动力。新时代的慈善活动,不应是默默无闻的善举,它值得被看见、被肯定、被赞扬。在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的过程中,我们通过设立不同级别的荣誉奖项,努力扩大慈善表彰的覆盖面。通过拍摄电影和短视频、制作宣传海报、举办晚会等多种方式,对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给予充分的认可和奖励,激励引导更多的人参与慈善事业。目前,浙江在慈善奖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基础上,持续提升表彰层级,推动以政府名义设立慈善奖的占比已达74个,占73.3%。同时,在全国首创慈善事业引导资金,连续3年每年由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激励支持地方政府和慈善组织。

第五,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数字赋能、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综合监管为保障。透明规范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必须通过严格、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规范慈善行为,确保慈善事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构建新型慈善体系更要把加强慈善事业规范管理作为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让每一笔慈善财产都在阳光下运行,让每一份爱心都用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身上。浙江深入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制定出台《慈善信息公开工作指引》,推动“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促公信”。支持发展慈善行业组织,强化慈善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公信力。研发“浙里有善”信息化平台,开展慈善信息统计试点,探索建立反映浙江慈善事业发展现状的数据框架,为政府精准决策和慈善领域综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展望未来,浙江将继续沿着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道路前行,不断完善新型慈善体系,争取为全国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浙江智慧和浙江方案,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浙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佘新荷)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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