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8 人阅读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获悉,依据中社部、民政部相关规定和协会章程,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在上海设立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第一分会。
按照民政部《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协会章程规定,分会会长由莫立英同志(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副秘书长)担任,执行副会长由马红定同志担任,秘书长由诸佩君同志担任。其他副会长、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人员由分会筹备领导小组遴选,报协会审批备案。协会在批复中要求第一分会筹备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筹备方案,确定分会目标定位、运行机制、职责任务。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在协会换届之前准备完毕。要结合筹备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运行规则、业务发展机制,结合分会成立和地区实际,提前谋划2025年工作。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协调,定期组织召开情况信息通报会,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确保筹备工作顺利开展。 (刘玉明)
来源:应急管理新闻融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