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人阅读
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组织基层调研工作,有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日前,贵州省民政厅印发了社会组织调研“八不准”行为规范。
具体如下:
一、不准名调实游、只调不研、重复调研、扎堆调研或开展无计划、无目标、无实质意义的调研。
二、不准在帮扶工作中走过场、搞形式,作“数字帮扶”、虚假帮扶。
三、不准未经本组织批准擅用组织名义开展调研。
四、不准、不准擅自组织基层干部和群众召开座谈会、发放统计表、调查问卷、索要汇报材料。
五、不准擅自公开发布未经核实和批准的调研情况、数据。
六、不准讲排场,要求基层或会员单位迎来送往、超标准接待。
七、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地方土特产。
八、不准以调研名义开展商业活动。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