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人阅读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升法治意识,规范业务活动,实现高质量发展,5月8日至9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京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培训班,民政部登记的7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班指出,民办非企业单位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特别是民法典的实施,确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捐助法人属性,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运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部本级登记的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影响面大、示范性强,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带头发挥好积极作用,体现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等特征优势。
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和政策引领,从登记、管理、执法、财务制度、品牌建设等方面对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对由民政部作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明确纵深推进社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培训班强调,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和业务相融合,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培训班要求,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负责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举办实体、项目投资、绩效考核等管理体系,完善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强化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培训班提出,部本级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胸怀“国之大者”,积极吸纳相关业务领域的专业人才,凝聚社会公益资源,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大局、重大决策部署来思考和谋划自身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诚信自律,推出更多有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展现良好面貌,精准有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