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7 人阅读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行业协会商会法》列入第二类项目,民政部正在部署启动《行业协会商会法》起草工作。《行业协会商会法》是新时代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履行时代使命的根本依循。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立法进程,并将行业协会商会的国际化作为立法的重要内容,对于我国企业国际化、产业转型升级、标准制定、获得全球经济话语权、提升国际竞争力,助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行业协会商会的国际化刻不容缓,不少优秀行业协会商会在探索国际化路径,但遭遇了法律法规、制度、环境等多方面制约:
一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在国家层面的最高法规是2022年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条例中没有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国际活动,进行国际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指南。
二是行业协会商会处于分散发展阶段,缺少全局性统筹竞争能力,急需代表中国科技生产力和未来产业竞争力的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到全球竞争中。
三是优秀行业协会商会在国内开展国际活动和在国外举办活动缺乏政府支持。目前,政府对于外事管控比较严格,比如,行业协会商会想要申请一个国际性会议到华举办,首先需要向政府部门报批取得许可,没有取得许可就不能举办,商会在海外开展工作也面临协调部门众多、审批申报流程复杂等问题。
四是中国行业协会商会与海外优秀组织之间缺乏沟通交流通道。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的国际化需要学习、借鉴国外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经验,需要国际化运营管理人才,但目前,其与国外在互通互访、活动举办、人才流动等方面缺乏政策和平台支持。
基于行业协会商会国际化的重要性、时代性与紧迫性,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法》的起草工作,并在立法研究中深入调研探讨行业协会商会国际化的重要作用,将相关内容纳入立法框架,做好顶层设计。
第二,结合我国在人才、技术、产业等方面的优势,由民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牵头成立国际性行业商协会和产业联盟。
第三,商务部和民政部共同制定、出台行业协会国际化标准,对符合标准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产业联盟在全球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在全球发展会员。
第四,允许部分国际化程度高、品牌影响大的“商协会”向全球发展会员。
第五,吸收有影响力且符合中国产业导向的国际性职业、行业组织在中国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并提供政策便利,给予相关支持。
第六,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行业协会总部集聚地,为行业协会商会全球化融合发展搭建平台。
(王理宗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
来源: 人民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