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2 人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张雨点)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日前,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的通知,在发布结对帮扶名单的同时,对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提出五点执行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东部省(直辖市)民政、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做好动员引导、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引导社会组织将工作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推动社会资源进一步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聚集。要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养老、消费帮扶或多样化帮扶。三是坚持依法推进,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积极服务参与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时签约、全面履约,原则上社会组织与结对帮扶县在8月31日前订立书面结对帮扶协议。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的监督管理力度。四是用好信息化平台,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利用政务服务网、政府服务APP和“耘公益—社会组织乡村行”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推动结对帮扶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五是抓好统筹兼顾,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积极促进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与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省内区域帮扶等工作统筹谋划、一体部署,推动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广泛参与的结对帮扶合作体系。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