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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防范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提示

2022-05-30     人阅读


近期,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收到举报反映,有组织或者个人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从活动主体看,相关组织和个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也未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募捐;从活动名义看,打着为疫情防控募集款物的旗号,实际是混水摸鱼,骗钱敛财;从活动方式看,主要通过网站、微信、QQ、论坛、短信等线上方式进行。此类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作如下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募捐需要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企业和公众向慈善组织捐赠后,应当向慈善组织主动索要捐赠凭证,作为享受所得税抵扣凭证。

二、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均应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截至目前,民政部已指定三批共3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三、社会公众遇到以疫情防控名义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查”核实情况。“一看”:看有无公布开展募捐活动组织的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及备案编号、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特别要警惕使用企业或个人账户接收捐赠资金的情形;“二问”:向发起人、募捐款物使用对象等相关方询问详细情况,也可以向本地民政部门咨询;“三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http://cszg.mca.gov.cn)查询开展募捐活动的组织是否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公布的募捐方案及备案编号是否与“慈善中国”载明的信息一致,查询民政部指定的3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情况等。

四、社会公众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向民政部门反映,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慈善组织发现有组织或个人冒用本组织名义开展公开募捐、骗取钱财的,应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2022年5月27日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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