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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行业协会不能搞垄断!“触红线”将被撤销登记

2020-04-16     人阅读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4月12日讯(记者 梁雯 张光)14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内经营者的利益代表,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垄断风险,一旦触碰了《反垄断法》红线,情节严重的或被撤销登记。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局一级调研员李军介绍,行业协会,一般是指以行业的共同利益为目的,由相同或者相近行业的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业劳动者等市场主体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李军说,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内经营者的利益代表,为行业内经营者提供咨询、沟通、协调等社会服务,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对维护行业秩序和促进社会共治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行业协会以自律为名,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标准等,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就触碰了《反垄断法》的红线,涉嫌构成行业协会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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