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9 人阅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8月19日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一批9个新职业,截至目前,公布的新职业共包含14批次160个职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职业工作模式也随之转变,但相应的职业保护体系未能及时对应发展,让职业风险性加大。
比如,平台旗下的网络写手、网络主播等,常年在高强度的电脑前工作,并且追求多劳多得的计酬方式,职业保护缺失度比较大,身体健康每况愈下,身体健康安全受到极大威胁。而一般情况下,平台从业者往往是积劳成疾,这对于后面的工伤认定带来很大难度。
在今年海南“两会”期间,针对如何保障新职业青年劳动权益,海南省政协委员、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罗桦等领衔提出,引导推动成立新行业协会,设立新职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确并不断完善新职业劳动者维护劳动权益的渠道,完善社保制度,落实新职业社保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和效果。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例,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社会风险分担机制,帮助劳动者提供生存保障,抵御各种风险。实际运行过程中,在新职业快速发展的前提下,由于劳动关系及工作模式的不确定,新兴职业相关企业未及时尽到保险购买义务。因此,大部分新职业从业者无法及时享受社会保险,一些新兴职业劳动者仅以个人身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当发生工伤等情况时,难以获得必要的社会保障。
罗桦认为,在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如何促进新行业的规范,保障新职业青年劳动权益,充分调动新职业青年积极性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应该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推动的课题。
罗桦建议,通过民政部门等推动行业专业人士成立新职业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能够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新职业青年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并以此为契机,重新创建新兴职业劳动者与企业、消费者三方互通有无的机制,从而让新职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同时,组织定期的劳动法方面的宣导会,充分发挥法律行业协会的作用,为新职业青年劳动者提供有效快速的权益保障平台。
罗桦提出,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设立新职业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每年从创新基金中划出专款作为新职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新职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加大对新职业青年发展的投入。加强对新职业劳动者的培训,由产业(行业、地方)工会与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代表进行协商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等行业规范,提高新职业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同时,加强维权的信息体系的建设,通过平台、行业组织、工会以及政府四方协力来加强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设立新职业青年群体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建议该中心开设24小时网上服务,探索有效的渠道使得新职业青年能够快速便捷地维护合法权益。
同时,构建相关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劳动监察部门等多主体合力化解机制。平台(企业)应建立内部的争议协调机制,为新职业劳动者通过协商解决与平台(企业)的纠纷提供条件。行业协会也应该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行业调解组织,并建立线上调解端口,为行业内的新职业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的争议提供调解服务;工会组织应利用职工服务热线以及线上职工服务端口,为新职业劳动者的投诉、举报提供相应服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平台企业的规范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为平台企业侵害新职业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建立相应监管机制。
罗桦还提出,由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保工伤保险补充险,加强对新职业从业人员的保障。建立契合海南经济环境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拓展劳动法与该部分基本权益密切相关规则的适用范围。在被保障对象方面,制度设立的前期阶段可考虑仅保障达到死亡或严重职业伤害的人员;在待遇给付方面,不照搬工伤保险全面待遇的给付标准,而是先把医疗救治等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待遇保障起来。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成熟运行后,逐步扩大保障内容,尽可能降低新职业从业人员及家庭因职业伤害导致的风险,增强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