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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2021-02-02     人阅读

前 言

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纳入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具有传播速度快、人传人、物传人、人群普遍易感等特点。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主要传播途径是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点,结合我会自身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指南,请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国家疫情防控理念和原则

1.总目标: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总要求: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3.总策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4.三防: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

5.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

7.五有: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

(二)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1.根据驻地政府动态调整的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结合实际实施差异化防控,同时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和防控措施,确保精准防控。

2.做到两个并重: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并重、工作人员和家属并重。

3.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措施,做好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践行勤洗手、不喝生水、生熟食物分开、使用公勺公筷或分餐等健康生活方式。

4.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应要求及时就医,并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5.办公室准备适量的口罩、体温计、消毒剂等卫生防护用品,提供给身体不适的工作人员使用,并协助其及时就医。

6.落实国家和驻地政府有关要求,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做好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积极配合驻地政府,有序开展重点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7.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和驻地政府要求,推广应用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健康码”等信息化工具,加强工作人员的行程管控。

二、办公场所防控措施

(一)人员管理

1.有发烧或呼吸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就医,不要带病上班。

2.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之前,应确保“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接受体温检测、监测,若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3.多人同室办公的,办公及社交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

4.严格执行驻地政府对境外返回、重点地区往返人员隔离政策,做好健康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严格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和因私外出报备制度,审批及报备流程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差原则,减少工作人员公务出差的频次、人数。在外出差包括日常生活中要尽量优化路线,减少到人员聚集的地方。

6.加强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了解,熟知各项预防措施,遵守有关规定,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废弃的口罩要放入指定垃圾桶内。

(二)核酸检测

1.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要求。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门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以及境外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做到应检尽检。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规定要求必须进行核酸检测的,遵从其规定。

2.集中医学观察及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满返岗前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时间距上岗时间在7天之内的不需要再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

3.各部门前往重点地区的人员(含公务出差和因私外出)返回居住地,返岗前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

4.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规定要求必须进行核酸检测的,从其规定。

5.上述情形之外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

6.应选择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检测工作。核酸检测安排计划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汇总表等材料要作为疫情防控资料,按要求进行归档。

(三)会议管理

1.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一般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推广提倡电话、视频会议方式。

2.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不要带病参会。

3.现场会议应确保会场严格消毒、有效通风换气、科学健康监测。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一客一用(换)一消毒”。

4.会议结束后,对场地、设施等落实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四)访客管理

1.严格访客管理,控制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办公场所应提供“健康码”等健康情况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监测,正常时方可进入。严格控制会客时间。

2.办公应设定相对独立的会客区。会客期间,双方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会客结束后,对会客区的场地、设施等实施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五)食堂管理

1.食堂要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对冷链食品施行源头卫生管控,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要避免采购来自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冷链食品原料和半成品。

2.加工生熟的刀具和砧板应设置明显标识,严格区分使用,接触成品的刀具和砧板,每次使用前要用75%专用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3.生吃的瓜果要洗净或削皮食用,动物制品(肉、蛋、海鲜、未经高温/巴氏杀菌的奶制品)要确保烹饪至完全熟透方可食用。

4.要减少接触生的动物制品和进口冷链食品,触碰后及时彻底洗手。

5.合理安排就餐人员错时、错峰有序就餐,或分散就餐,避免人员聚集。

6.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

7.餐前要用洗手液在流水状态下洗手或者是用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就餐过程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频繁接触物品表面。

(六)活动管理

1.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应严格控制人数、压减活动时间。

2.参加活动人员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科学佩戴口罩。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场所实施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七)环境管理

1.落实日常保洁、环境卫生与消毒等措施。保持室内、卫生间、洗漱间、活动室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定期清洗、消毒。

2.建立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监督制度。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确认标识。根据消毒对象特点,选择科学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采取必要的检测手段,确保消毒效果。消毒用品可靠密封、安全存放、专人保管。

3.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等工作人员接触较多物品及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宜用75%酒精擦拭。

4.卫生间、餐厅等公共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保证洗手设施、洗手液、肥皂等卫生用品供应。不具备流水洗手条件时,可配备免洗手消毒液。

5.保洁用具按区域分开使用,避免混用。及时清理垃圾。

6.保洁人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7.食堂要建立环境清洁消毒制度,保持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到全面清洁消毒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全面检查清理库存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全面清洗消毒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消毒后要定位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8.如使用空调系统,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增加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在空调系统使用时,可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每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定期进行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检查。

(八)物资管理

1.办公室应该准备适量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建立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机制,统一调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2.规范防疫物资采购渠道,确保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适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规格、规模,及时补充防疫物资药品和生产生活物资。

3.防疫物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建立台账,做好物资发放登记,定期盘点清查。

(九)应急管理

1.持续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做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时刻处于备用状态,并做好预案培训和演练。

2.如果出现感染症状人员,或者单位人员接到社区通知要求集中隔离或者居家观察,应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应急流程,做好应急响应。

3.如果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第一时间关闭办公区出入口,按照人员只进不出原则加强管控,限制人员活动,等待驻地政府疾控部门指令。

4.突发疫情信息应立即报送民政部,并按程序报送政府部门及属地街道及社区。

5.相关人员应协助疾控部门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等进行调查核实,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和人员转运工作。

6.在疾控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确诊病例工作区域等疫点的消毒,对公共区域空间进行消毒。

7.配合驻地政府疾控部门,组织安排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

8.及时联系疾控部门,请求协调当地医疗资源,确保检测力量,为相关人员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9.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妥善处置不实网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谣言传播。

10.应急工作结束后,根据疾控部门评估结果,经驻地政府宣布应急状态解除,方可有序恢复办公。

三、个人及居家生活防控措施

1.增强卫生健康意识,适量运动、早睡早起,保障睡眠,加强营养,科学饮食,提高身体免疫力。

2.养成“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挡;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弃置于有盖的垃圾桶内;加强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揉搓双手。

3.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不建议外出就餐、聚会、购物、使用公共游乐设施等。

4.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口罩。

5.前往公共场所,需随身备用一次性口罩并科学佩戴口罩。在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应戴一次性口罩。

6.外出就餐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注意手部卫生,在饮食、如厕前后洗手;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禁食野味。

7.在户外活动时可不佩戴口罩,当与同伴以外的人近距离接触时,需佩戴口罩。

8.从室外返回、咳嗽手捂后、饭前便后应采用正确方法,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揉搓双手。

9.重点地区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生活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佩戴口罩。

10.坚持“非必要不旅行”原则,在国内的应尽量避免出国旅行,不去有疫情的国家或地区;在国外的应尽量避免长途跨境旅行,避免途中疾病感染风险。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居室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家庭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12.养成安全的饮食习惯。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

13.主动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身体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时就医。

四、个人防疫应急处置措施

1.个人如果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2.个人因需就诊,要选择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前往医院的路上及就医全程,应戴医用防护口罩。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应使用救护车或者私人车辆,如果可以,路上打开车窗。在路上和医院站着或坐着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3.个人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迁移路径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4.患者离开后,家属应对患者住所实施全面消毒,包括地面、墙壁、门把手、空调系统、卫生间和桌、椅等家具,以及患者的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消毒剂可选择75%的酒精、含氯的消毒剂、过氧乙酸等。

5.疾控部门通知的密切接触者,应按照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或定点医学观察。观察期自与患者接触的最后一天算起。观察期间不必恐慌,要服从安排,做好隔离观察。必要时在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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