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2 人阅读
2020年1月30日,江苏省民政厅根据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登记管理机关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服务窗口疫情安全防护基础上,推动广大社会组织保障自身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为及时掌握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动态,《通知》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捐赠相关数据的统计、审核与汇总工作,每日定时向省厅报送数据。同时,要求各地积极发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典型事迹,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并及时报送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不断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目前,省市登记管理机关、省厅与全省性社会组织已建立信息报送联动机制,通过微信群、QQ群随时接收、核实相关信息,做好工作指导。省厅社管局还运用微信小程序设计专用表单,方便各社会组织准确报送募捐或捐赠数据,及时掌握省和各地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新情况、新做法。
同时,省民政厅与南京海关积极对接,协调具有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境外捐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受赠方,全力保障境外爱心捐赠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确保境外捐赠防控物资税收减免政策不落空。
截至1月31日,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镇江、泰州等11个设区市民政部门发布通知或倡议书,督促各社会组织落实防控责任。苏州市要求各社会组织落实“紧急情况马上报、动态情况及时报、实际情况准确报、交叉情况扎口报”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疫情信息报送。扬州市要求市级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疫情,及时做好信息报送,确保防控关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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