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8 人阅读
为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主体作用及在乡村振兴、社区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助力共同富裕,宁夏慈善总会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支持和指导下探索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乡村(社区)慈善基金项目,鼓励我区街道(乡镇)、乡村(社区)与宁夏慈善总会共同设立乡村(社区)慈善基金,发掘和利用社会慈善资源,解决乡村(社区)在发展中所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社区)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慈善力量。
宁夏首批社区慈善基金
试点名单
1、宁夏“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乡村(社区)慈善基金项目
2、宁夏“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盐池县社区(村居)基金项目
3、兴庆区凤凰北街街道社区发展基金
4、凤凰北街北塔社区发展基金
5、凤凰北街崇安社区发展基金
6、凤凰北街兴隆社区发展基金
7、凤凰北街阳澄社区发展基金
8、凤凰北街安秀社区发展基金
9、凤凰北街北安社区发展基金
10、凤凰北街新民社区发展基金
11、大新镇银横社区发展基金
12、盐池县盐州路街道办事处发展基金
13、盐池县龙辰社区发展基金
14、盐池县振兴社区发展基金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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