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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和《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调整方案》,民政部组建了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经有关方面推荐、评委会办公室形式审核、评委投票和网络投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了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拟表彰名单(196个,见附件)。其中,“2017年至2019年在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表彰名单”共140个,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表彰名单”共56个。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者须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告知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123118;传真:(010)58123112;邮箱:dsyjzhcsj@163.com。
附件: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拟表彰名单
民政部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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