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9 人阅读
江苏镇江助力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金山网讯 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是由村民发起成立,在农村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等活动的社会组织。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日前,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助力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力争实现到2020年,全市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枢纽型组织,对其实施分类管理,引导有序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脱贫攻坚、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纠纷调解、生活救助、留守人员关爱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扶持的具体举措包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资金扶持等。(曾云 朱秋霞)
来源: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