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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 放宽发起成立和登记注册限制

2019-08-29     人阅读

山东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 放宽发起成立和登记注册限制

 

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山东将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加快推进现有行业协会脱钩,放宽行业协会发起成立和登记注册限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类行业协会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山东将尽快完成行业协会脱钩,实行机构、职能、人员、资产财务、党建人事“五分离、五规范”,取消并打破主办、主管、挂靠、联系等条块管理关系,协会不得以原业务主管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构建行业协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服务分工合作的新型行业治理模式。

放宽行业协会发起成立和登记注册限制,发起成立行业协会,直接向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申请登记。在同一行政区域内,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限制外,允许发起成立业务相同或类似、名称不同的行业协会。

鼓励引导围绕“以四新促四化”、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起成立行业协会。政府各有关部门不提供垄断性资源和政策保护。鼓励全省“十强”产业龙头企业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全国性或跨省区域性行业协会。

任何行业协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协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限制会员加入其他行业协会。协会承办政府委托业务不得限定于会员,不得在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采取差异化标准和歧视性政策。

实行行业协会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向名录、名单内行业协会购买服务、委托事项;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业协会,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业协会,要依法吊销其登记证书。(吴淑娟)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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