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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人的努力 上海抗疫中不可忽略的志愿者文化

2022-04-25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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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青 今年三、四月份,上海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浦东、浦西相继封控,基层防疫工作量随之暴增。与此同时,承担着为居民买菜买药、配送物资、维持核酸秩序等多重工作的抗疫志愿者队伍正在不断壮大,成为基层疫情防控中一支重要组成力量。

严峻抗疫形势之下,由于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居民与志愿者的磨擦也时有发生。那么,志愿者的行为和责任边界在哪里?到底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能否中途撂挑子?能否公开阳性居民信息?是否拥有管理权?

早在19世纪初,志愿者就已出现,一直以来,中国老百姓对于志愿者虽不陌生,但却对志愿者的相关规则和文化知之甚少,而上海乃至中国的志愿者文化会否因为此轮疫情而进一步走向成熟?

从2万到36万

随着上海疫情不断持续,上海注册志愿者“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招募人数也呈几何暴增,由年初2万人出头到目前超36万人。

根据4月20日“上海志愿者网”发布的信息显示,今年3月3日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依托“上海志愿者”网站和小程序,发布“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9206个,招募并上岗志愿者36万人,累计服务1299.5万小时,人均服务36.07小时。

而仅在一个月之前,上海“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尚不足5万人。“上海志愿者网”发布信息显示,截至3月20日,全市各级文明办和志愿服务组织依托“上海志愿者网”共发布1946个“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招募上岗志愿者4.69万人,累计服务52.2万小时,人均服务11.13小时。

这也就相当于在30天的时间内上海新增超30万人抗疫志愿者,即平均每天新增超1万人志愿者参加到疫情防控服务中。

“由于上海此轮新冠疫情来得比较猛,各社区人手都出现不足的问题。所以在已注册志愿者外,还有大量志愿者是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临时招募和管理。比如我们这边,每个楼层都会临时选出来一位楼长和一位副楼长,承担起志愿服务工作。”上海长宁区某社区居委工作人员小高告诉记者。

一般情况下,居委会主要通过公告、社区群等多种渠道发布招募志愿者招募信息。

抗疫志愿者施伟告诉记者,在看到社区发的招募信息后,就立马联系居委报了名。志愿者工作其实并不难,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些跑腿的活儿,比较占时间和精力。由于是年轻人,因此负责的工作比较灵活,基本上就是在各楼层派发垃圾袋、维护核酸检测现场秩序、帮老人设置核酸登记码等。

然而,相对于上海2500万人口,作为疫情防控重要力量的志愿者队伍仍存在一定缺口。

“尤其是一些老龄化较严重的小区,大多数志愿者自己就已经六七十岁,在封闭式管理下要协助配菜送药、核酸检测、垃圾处理、小区巡逻等一系列工作,一整天穿着防护服跑来跑去,非常吃力。还有不少老校区的基础设施本身就比较差,需要应对处理的事情更加琐碎。此外,也有部分地方因筛查任务比较重,封控时间比较长等原因,导致志愿者工作超负荷。“小高说。

和谐与冲突

记者注意到,目前上海志愿者网每天仍在不断更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招募上岗志愿者。志愿者主要分为4类:楼道志愿者、巡逻志愿者、物资志愿者以及核酸志愿者。其中,核酸志愿者和物资志愿者招募人数占比较高。

“一般我们认为志愿者的数量如果可以达到社区居民总人数的5%,基本上就可以比较好的封控小区,还可以轮流休息。”施伟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社区有1600户居民,原本只有四五个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果不招募志愿者,大量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本没办法开展。

实际上,只有真正参加志愿者工作后,施伟才体会到基层抗疫的不容易。

“工作时大家都恨不得有三头六臂,根本没人有时间划水,但是还是会有居民抱怨居委的电话打不通,一直占线没人接这些问题,其实真的是忙不过来,毕竟我们每天面对上千户居民。”施伟告诉记者。

然而,随着封控时间不断拉长,由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居民与志愿者及居委之间的摩擦也开始暴露出来。

比如,有小部分居民认为在自己有任何需求时,志愿者就应该随叫随到,否则就会有情绪;或是处于封控区的居民随意出门散步,在被劝说后指责志愿者;还有部分居民因团购不属于必需品物品遭拒绝后迁怒志愿者等情况。

施伟告诉记者,近期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某些网友认为参加志愿者就是为了拿补贴,让其很无奈。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志愿者本身就是不受任何私人利益或者法律义务驱使,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对价,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我相信大部分人志愿者都是善良且不求回报地去参与到抗疫活动中,特别是很多年轻人都有本职工作,是利用居家办公的空余时间兼顾着做志愿者工作。”施伟表示,除了小部分居民的不理解,大部分时候基层抗疫工作都进展得很顺利,也获得很多居民的感谢和支持。

权利与义务

那么,作为疫情防控力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志愿者到底有哪些权利与义务?是否有相应的管理权?能否中途撂挑子?能否公开阳性居民信息?

据悉,志愿者服务组织主要是通过组织招募和自愿参与的形式加入。以上海地区为例,自2008年起上海开始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由市民政局统一领导与部署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区县民政局筹划、指导本区域内的社区志愿者活动,由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市的志愿活动予以指导、支持、协调和监管。

根据《志愿服务条件》《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相关规定,志愿者权利方面主要包括:志愿者有权资源提供与其能力相当的志愿服务,并获得必要条件保障;志愿服务活动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者有权获得保险保障;志愿者有权接受培训;志愿者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出局志愿服务证明以及志愿者人身权利应当受到保护等。

“志愿者有权自愿提供志愿服务,任何单位、组织与个人均无权强迫他人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在因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的,也有权拒绝提供志愿服务,但应当及时告知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申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建添表示。

在志愿者义务方面,《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接受有关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志愿者接受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并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

许建添表示,新冠疫情属于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应当接受居委会的工作安排,并且应当接受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决不能自说自话、擅自行动。不过,志愿者还是有建议权,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对方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小区居民的核酸检测结果(尤其是阳性或待复核结果)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敏感个人信息。在志愿者参与社区核酸检测工作过程中,如接触到上述信息的,志愿者不得自行向其他居民披露。如志愿者被居民反复询问核酸检测结果的,可以告知居民请其耐心等待疾控部门公布结果。

在疫情防控中若出现一些纠纷时,又应如何处置呢?许建添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志愿者是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并无执法权、管理权。因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所能采取的服务方式也仅限于组织、引导、劝说等。

“不可以通过采用拍照、录像并上传网络进行公示的方式’曝光’违规者,更不可以强制、强迫的方式对待所服务的居民。”许建添说。

例如,志愿者在协助参与社区核酸检测工作时,如遇居民拒绝做核酸、拒绝转移隔离点、违反“居家”防疫规定等违反疫情管控要求的情况,志愿者可以对居民进行规劝、说服。如居民仍拒绝配合防疫要求的,可以告知居民其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说明其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若志愿者参与分发居民在疫情期间团购或个人购买的物资时,如发现居民购买的物品并非生活必需品(比如零食饮料、香烟酒水),志愿者有权拒绝。

此外,在志愿者分发物资过程中发生了物资被损坏、被其他居民冒领情况的,由于志愿者服务属于无偿服务,只要志愿者的相关服务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志愿者原则上不承担法律责任,但仍应当积极配合处理,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志愿者文化

早在19世纪初,志愿服务便在西方国家出现。20世纪80年代,我国也陆续产生了志愿活动和志愿者。

根据各国志愿者服务法律规定来看,尽管都以更好地保障志愿者提供非营利服务为目的,但各个国家地区的法律仍然是存在着差异性的。

美国志愿服务立法在进入21世纪后逐渐完善,先后通过了《志愿服务法》《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国家与社区服务增订法》《公民服务法》《志愿者保护法》等法律及一系列志愿服务相关计划。2009年更是以《爱德华·肯尼迪服务美国法》对志愿服务的含义、内容和志愿者权益予以了新的补充与完善。

就美国志愿者相关规定来看,其主要是通过税收税额减免的方式对志愿者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对志愿者的准入门槛也进行了一定的控制,例如对各项信息要求审核,定期提供能力培训,此外还要求州检察长对全州志愿者服务组织工作进行管理,国税局也会采取审查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自1960年代以来,德国逐步颁布了《奖励社会志愿者年法》《奖励国际志愿者年法》《奖励生态志愿者年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稳定的保障。

此外,德国联邦政府仍在不断细化对志愿者权利的保护的法律法规,如明确对志愿者进行赔偿和意外事故保险的责任范围,志愿者服务还被最大限度纳入医疗、劳动市场、信息、法律咨询等各领域立法。

同美国类似,德国对于志愿者服务亦采用了准入门槛,即对于机构和志愿者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标准并对达标的组织及志愿者予以认证。

据统计,丹麦80%的青年参加过志愿服务,丹麦以法律、规章等各类规范文件的形式共同构建了志愿服务管理体系。

根据丹麦志愿者服务法律法规的规定,志愿者服务组织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登记注册,政府以资金支持或税收减免政策向其提供支持。但是志愿者服务接受严格的监管,尤其筹资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对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此外,政府与组织定期沟通,以逐步实现机制完备的目标。

而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志愿者服务,近些年也迎来快速发展期。根据中国志愿服务网信息显示,全国实名志愿者总数达2.21亿人,其中上海实名志愿者总数达557万人。

据了解,目前中国尚无专门规范志愿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层面有国务院于2017年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除此以外部分地方也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或办法,比如上海市的《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记者注意到,在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多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志愿服务法、志愿者法。议案认为,现行《志愿服务条例》在激励保障体系建设、志愿服务内容拓展、志愿服务违法行为惩处等方面还有差距,建议制定专门法律,明确志愿服务主体及相关方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规范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优化志愿服务队伍结构,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和促进机制等。

“就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相关规定来看,完善、成熟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是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重要前提,而为了确保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明确规定相应的门槛、活动规范、行为准则等内容亦是必不可少。”许建添认为,学习他国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有助于我国志愿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文中小高、施伟系化名)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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