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5 人阅读
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增强社区常态化防控力量,筑牢城乡社区群防群控防线。
《措施》包括,在城乡社区群防群控工作体系上提出,完善城乡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协同,社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和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组织动员能力,健全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统筹调配本区域资源力量,做到“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在力量配备和保障措施上提出,壮大城乡社区群防群控力量,统筹城乡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分类组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队伍梯队,由城乡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完善对口联系单位和下沉党员干部“双报到”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工作支撑保障,完善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和通道建设,加强社区协助政府开展的管理服务工作事项、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经费保障力度,强化城乡社区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城乡社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措施》对提升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信息化水平做出明确要求,提出推动数据信息联通共享,建立完善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疫情防控一张网和“三图四清单”制度;提出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科学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评价体系、考核标准和“无疫情社区”评价机制并落实奖惩措施。 (方碧君)
来源: 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