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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已先后查处340家

2020-06-16     人阅读


今天下午,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情况并公布相关案例。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民政局不断紧实打击链条,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执法态势,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打”,先后查处非法社会组织340家。

今年2月,北京市民政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中国智慧水利科技创新发展联盟”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执法人员立即开展全面调查。经查,该“联盟”未在市场监管和民政等部门登记,是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名为“联盟”的公司,打着水利部的旗号以社会组织名义在全国各地举办研讨交流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组织管理秩序。

北京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这个案子不是个例。今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不断提升线上排查和线下执法力度,惩防结合、以惩促治,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高压态势。其中,重点查处打击打着“中国”、“国际”等字号,冒用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下属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北京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这些不法分子冒充全国性社会组织,通过举办论坛、展会等活动,收取高额费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必须坚决打击。

截至今年5月底,已查实取缔及发布《协查通告》的非法社会组织共有31家,包括:“中国党史研究会”、“国际华人文艺家协会”、“民政工作研究网交流培训中心”、“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联盟”、“国学文化艺术中心”等。

据介绍,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很大不同,不少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还有不少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线下固定活动地点很隐蔽。

这些问题导致民政部门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难题。

近年来,北京不断提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力度,并加强与其他部门、区域联动。其中,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联动,共同调查取证,规范固化证据,核实非法组织性质。

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把假冒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名行骗敛财、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社会组织作为查处重点。先后打掉非法社会组织71家,包括冒充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对外行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和“中国廉政建设与效能监察研究中心”,打着军民融合名义招摇撞骗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等。

同时,强化京津冀区域联动,三地共同制订联合联动机制,线索共享、证据互认、案件协查。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与河北省民政厅、石家庄市公安局联合取缔“中国少儿艺术教育家协会”这一跨北京、河北、天津、山东等多省市活动的非法组织。

社会组织是否合法 一查便知

北京民政执法部门呼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监管合力,提醒社会公众要擦亮眼睛,提高甄别意识。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积极向民政部门举报。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如需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合法性,以免上当受骗。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北京市民政局热线010-65868811进行举报,民政部门将严肃查处。

非法社会组织惯于“穿马甲”、蹭热点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迷惑性很强,该如何分辨识别呢?执法人员指出,非法社会组织一般具有以下明显特征。

在冠名上,它们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高大上”的字眼;

在业务上,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大数据”、“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的热词,涉及培训、养老、健康、艺术等热门领域;

在运行上,擅于“拉大旗,作虎皮”,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关名义,虚构国家机构为其“站岗”。

例如,北京市民政局取缔的“民政工作研究网交流培训中心”,就通过北京某公司以所谓中心名义建立网站、开展活动,打着民政部的旗号多次举办培训交流,活动涉及新疆、湖北等多个省市,该“中心”已被依法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非法社会组织还惯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伎俩,往往通过创建网站,设立所谓章程、组织机构,悬挂牌匾,吸收会员,擅自宣称成立。

比如“中国母婴产业创新联盟”,就举行盛大的成立仪式,以“联盟名义”大量吸收会员单位,在湖南、陕西等多地开展发放牌匾、评比表彰等活动,影响非常恶劣,被查实后也被依法取缔。

还有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惯于“穿马甲”、找保护伞,挂靠在某些事业单位、公司名下并拿所挂靠的单位当挡箭牌拒绝配合执法。

一些非法社会组织虽然已经被民政部门取缔,但是它们金蝉脱壳,原班人马换个名目又重出江湖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案例一:“中国数字艺术教育联盟案”

2020年1月,北京市民政局接到举报,反映中国数字艺术教育联盟为非法社会组织。

经查,北京奥华创新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所谓该联盟名义建立网站、开展活动,曾在北京、沈阳等多个省市,以“为大中专院校开展教师培训、为院校提供技术支持”为名举办活动。

中国数字艺术教育联盟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于2020年3月18日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案例二:“中国智慧水利科技创新发展联盟案”

2020年2月,北京市民政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中国智慧水利科技创新发展联盟”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经查,该“联盟”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打着水利部的旗号以社会组织名义在全国各地举办研讨交流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组织管理秩序,已于2020年4月25日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案例三:“民政工作研究网交流培训中心案”

2019年7月,北京市民政局接到民政部交办线索,反映民政工作研究网交流培训中心涉嫌举办“网络募捐及其规范管理培训班”,宣称民政部培训中心专家、学者将出席培训班,并向参训人员收取培训费用。

经查,该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已于2020年4月23日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案例四:“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联盟”

2020年3月,北京市民政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曾被曝光为山寨社团的“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会”,现已更名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联盟”继续活动。

该“联盟”建立网站开展宣传,曾在武汉、长沙、威海、厦门等多个省市组织开展活动。

经查,该“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已于2020年4月16日被北京市民政局依法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记者 金可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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