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2 人阅读
疫情无情,深圳有爱。连日来,深圳市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相关通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慈善组织应依法依规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慈善活动。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在“慈善中国”平台和民政部指定的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现阶段暂不募集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在海内外优先募集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口罩 N95、外科口罩、防护服、医疗设备、测温仪、消毒液等。慈善组织要依照规定办理境外物资采购和接收捐赠。进口捐赠物资要在海关的指导下严格把握产品目录,原则上意向使用人应为疫情防控相关的最终使用医院、机构或其他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单位。
慈善组织对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详细情况,包括捐赠人、捐赠时间、捐赠金额、捐赠物资、捐赠意向及受捐对象、支出时间、支出数额、支出去向、具体用途等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本组织网站或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至少每两天向社会公示一次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确保社会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慈善组织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应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记者 庄瑞玉)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