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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民政部:把握特点规律 着力做好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20-01-02     人阅读

2019年,结合登记管理工作,民政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机制保障 发挥党建工作合力

民政部充分发挥由部党组统一领导,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归口负责,业务联系司局和相关单位各履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的有效作用。

领导小组要求社会组织党建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健全党对社会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钱没力出个好主意”的良好氛围。四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五是认真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制定防范措施,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和防范“灰犀牛”事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推动履职尽责 多环节推进党建工作

民政部积极履行作为全国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在社会组织登记时,要求同时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成立时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章程核准时,要求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相关表述载入社会组织章程。在年检(年报)时,要求详细填报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向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发放整改建议书。在评估时,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指标,逐年增加党建工作的分值权重,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在政策法规制定方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中写入了“在社会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社会组织应当为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等内容。

积极推进有效覆盖 创新开展主题教育

民政部在巩固“两个全覆盖”有形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向有效覆盖目标不断努力。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修订《部管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切实推动部管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此外,民政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由社会组织轮流承办的“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品牌,突出社会特点、贴近从业人员需求,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按照党中央部署,民政部在部管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部管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创办部管社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习所,将部管社会组织按办公区域划分成8个片区,每个片区近20家单位,指导组与片区的部管社会组织组建讲习所,创新形式推进主题教育学习培训。

集中整顿软弱涣散 探索推动社会组织巡察

民政部高度重视集中整顿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相关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填报《社会组织党组织综合分析情况表》,并对收到的表格认真审查。针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具体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不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以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活动的规范性,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

根据巡察工作部署,民政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选定巡察试点单位,按期完成人员筹备、业务培训以及综合保障任务。此次巡察试点是面向部管社会组织的首次巡察,巡察组紧紧围绕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工作指引、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推动解决部管社会组织中党员群众反映最强烈、阻碍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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