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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举行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2019-07-02     人阅读

 

民政部举行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 (记者 伍欣) 为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近期,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28日,民政部举行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解读了《通知》,并就国务院扶贫办针对社会组织扶贫开展的工作、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社会组织东西部对口支援工作情况,以及国务院扶贫办和民政部下一步在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准备工作等问题答记者问。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司长曲天军对《通知》进行解读,表示对于有志于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要做好引导服务,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要加强总结宣传,对于打着扶贫旗号牟利敛财的要坚决禁止,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予以坚决打击。《通知》主要包括严禁利用扶贫名义牟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曲天军介绍,下一步,将从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社会组织加强自律,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民政和扶贫部门密切协同,加强制度建设这五个方面来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介绍,民政部从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出发,积极支持、广泛动员,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加强与行业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沟通,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专业扶贫;推动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了“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没钱没力的出个好主意”的积极工作氛围。截至目前,全国共登记83.07万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6.74万个、社会服务机构45.6万个、基金会7266个。民政部共登记全国性社会组织2301家,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均已不同程度参与了扶贫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正式立项开展脱贫攻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共有686家,2018年共开展扶贫项目1536个,扶贫项目总支出约323亿元,受益建档立卡户约63万户、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581万人;全国7000多家省级社会组织专门立项开展了脱贫攻坚,投入资金近200亿元,受益贫困人口约1600万人。

全国性社会组织围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异地扶贫搬迁,以及贫困地区就业扶贫、电力扶贫、水利扶贫、科技扶贫、文化扶贫和金融扶贫等其他扶贫活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据统计,2018年,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产业扶贫项目404个,投入资金24亿元,引导各类企业产业投入超过100亿元;在教育扶贫方面开展的项目超过了400个,投入资金达到39亿元。此外,医疗类全国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开展了179个项目,投入资金超过30亿元。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异地扶贫搬迁的基础性项目建设156个,投入资金超过11亿元,在搬迁村开展其他各类项目37个,投入资金近2亿元。

在社会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方面,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已组织社会组织到对口支援地区开展了项目对接,投入资金和物资超过了2亿元;广东再次制订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广东社会组织支援‘三区三州’建设”专项行动;上海、福建、山东也将于近期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对接。

据了解,下一步,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国务院扶贫办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动员力度,密切协同,积极参与和配合民政部门牵头开展的各项工作,开展社会组织扶贫示范行动,总结、宣传好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扶贫实践经验,用好中国慈展会平台。

民政部将继续引导和推动全国性社会组织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工作,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信息对接机制,继续部署各地登记管理机关推动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通知》要求,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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